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海珠区某住宅楼上下层住户展开“恶斗”,颇不和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9日16:13 金羊网-羊城晚报

  你高空抛物?我低层搭棚!

  本报讯记者蒋铮,通讯员蒋雨霖、左团报道:崭新的住宅楼却因违章搭建的雨棚而大煞风景!昨天下午,在海珠区某大型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苦着脸告诉市12319城管热线督办人员:协调了几十次,18位低层住户就是不肯拆雨棚。他们称高层住户如不能戒除高空抛物的陋习,雨棚永不会拆。

  协调几十次终无果

  该小区物管公司的朱先生一年来操透了心:去年上半年,低层住户投诉高层住户高空抛物;下半年,低层住户私搭雨棚。今年,高层住户反诉低层住户私搭雨棚违章。街道办、城管进行了几十次协调,至今没有一户让步。目前,全小区违章雨棚已经冒出18家。城管人员表示,为遏止违建泛滥、保护社区环境,将组织强行拆除。

  据悉,这18个低层住户家的雨棚,样式各异,面积不等,让人看起来很不舒服。

  楼上住户投诉雨棚

  住在某栋二楼的张先生,坚决要求楼下住户拆除雨棚:“楼下几十平方米的雨棚,就靠着我们家的阳台,棚上废纸、可乐罐、烂水果什么都有,根本无法清理,天天望窗外,就是这堆垃圾,恶心得要命!”而另一户则表示,楼下雨棚一天不拆,她就一天不敢开窗睡觉,“小偷顺着雨棚爬进阳台,简直易如反掌。”

海珠区某住宅楼上下层住户展开“恶斗”,颇不和谐

  根据广州市《关于加强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通告》,新开发小区的市容环境、防盗网、飘雨棚、广告招牌必须符合市、区的要求,在辖区内不能有“六乱”现象。海珠区城管大队表示,他们将于近期下发整改通知,要求18户搭建雨棚的住户自行清拆;假如住户不清拆,将组织人力,强行拆除。

  右图:楼下住户私搭的雨棚有碍观瞻。本报记者林桂炎/摄

  楼下住户以棚挡物

  而楼下住户也不甘示弱,“假如你们能管住高空抛物,我宁可拆掉花了两万元搭起来的雨棚!”昨天下午,一楼某住户指着自家30平方米有余的雨棚向记者表示,高空抛物危害家人安全,让她不得不花钱建起挡掉自家阳光的雨棚。

  这位住户告诉记者,她家孩子活动的户外场所,正好对着20多层楼的阳台,常常有楼上住户毫无征兆地从阳台往下扔东西,有一次她差点便被一个铁玩具砸中。“家里的孩子最小只有两岁,万一中招,岂非大祸?!”无奈之下,她只好搭起雨棚,“假如人人都讲公德,我怎会花这个冤枉钱,挡掉房间阳光?”

  楼上楼下宜当和解

  《广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任何人不得从高空、建(构)筑物向外掷物、泼水……按每次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高空掷物造成人身伤害的,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责任。”但物管公司却告诉记者,由于高空掷物往往发生在一瞬间,举证难度很大。他们曾多次发出宣传通告,请住户自爱,却一直收效不彰。“归根结底,还请住户遵守公德,楼上的住家避免高空掷物,楼下的住家自觉拆除雨棚,社区环境才能真正改善。”

  (观宇/编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