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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次贩毒牟利七百坐牢七年罚款五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0:07 重庆晚报

  本报讯以贩养吸的云阳县毛坝乡农民陶某,在5天之内7次贩卖毒品。日前,云阳县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他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陶某现年27岁,从2002年开始吸毒。去年11月,他买到毒品后开始以贩养吸。连续5天,他采用“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方式,在云阳县南溪、毛坝、云安等地进行了7次毒品交易,最大一次交易数量为1克,总共销售了毒品海洛因2.8克,牟利700多
元,在第8次交易时被捉。

  (通讯员黄金华)

  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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