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歌手庞龙遭索赔31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0:10 新京报

  其歌曲《你是我的玫瑰花》被指抄袭,庞龙经纪人称原告行为系炒作

  本报讯(记者刘洋)歌手庞龙曾以一曲《两只蝴蝶》唱红大江南北。昨天,来自海南的音乐人田丰认为庞龙的《你是我的玫瑰花》的高潮部分,抄袭了由他自创的歌曲《最爱》,要求庞龙赔偿损失费310万元,上周五田丰的律师已将起诉书递交给朝阳区法院。对此,庞龙经纪人表示,对方行为是炒作。

  “《你是我的玫瑰花》的主旋律抄袭了我的《最爱》高潮部分,”田丰称,虽然不是每个音符都一样,但是高潮的8个小节音型、节奏型以及旋律都有很多相似的地方。田丰讲解两首歌曲的雷同之处时称,其《最爱》歌词是“你是我的最爱,你是我的期待”,《你是我的玫瑰花》则改成了“你是我的玫瑰,你是我的花”。

  据田丰介绍,其歌曲《最爱》于2004年创作完成,并在海南做了版权登记。2005年2月,他为了推广此首歌曲,将其放到了网上宣传,但效果不好。4月份,他将已录制好的《最爱》CD寄给了庞龙,希望他能够帮助推广,但是CD寄出去后无音讯。田丰称,去年9月份,庞龙推出了《你是我的玫瑰花》,鉴于上述背景,他坚信庞龙的这首歌抄袭了他的《最爱》。

  田丰起诉书中称,要求庞龙赔偿其经济损失300万元和1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并要求其在国家以及北京的主流媒体上道歉。

  昨天记者与庞龙的经纪人取得了联系,庞龙的经纪人表示,庞龙并不认识田丰,更不清楚田丰所说的抄袭事情,再说《你是我的玫瑰花》的词曲作者都不是庞龙,因此这件事情和庞龙没有任何关系。其经纪人还认为,田丰的行为明显是炒作,庞龙不会对此理睬,其唱片公司会做出妥善处理。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