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苦经营公司名称被抢注 登记者竟是公司老员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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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2:02 青岛新闻网 | |||||||||
辛苦奋斗两年,终于把自己的“心连心”搬家公司干出了点名气。可是,就在老板王先生打算注册自己的公司名时,发现已经被人捷足先登了。再一查是哪位干的,竟然是他公司的老员工! 公司名被人抢注
前天上午,伊春路一家搬家公司的老板王先生来到辽源路工商所投诉,称他的“心连心”搬家公司的名字被人抢注了,而注册者竟然是他公司的老员工张女士等人。王先生要求工商人员调查此事,为自己讨个说法。 据王先生讲,“心连心”这个公司名字还是自己刚开业时,花钱请专业人士给设计的。这两年多的时间里,王先生为了“心连心”搬家公司操了不少心,光广告费就不知道花了多少钱。现在搬家公司的业务越来越好,在行业内口碑也不错,可是公司名字却被别人给先抢注了。“这个公司名字本来就是我的,别人怎么可以用呢?”王先生气愤地说。 原来错的是告状人 根据王先生提供的线索,工商人员调查发现,王先生从2004年起开始从事搬家业务,但因为房产纠纷等问题,这两年时间里一直没有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他的“心连心”搬家公司,所以属于无证经营。 调查之后,工商人员告诉王先生,因为他开设“心连心”搬家服务公司但是一直没有进行注册,所有属于非法无证经营,已经违反工商部门规定,按理应该给予处罚。而且,因为“心连心”这个名字未经注册登记,所以不受法律保护,属无效字号名称。 此外,在王先生公司工作的张女士等人是在去年10月注册的“心连心”搬家服务部,已经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根据企业的字号名称依据注册在先的原则,张女士等人完全是合法经营。最后,工商部门要求王先生不能再使用“心连心”这个名字。 谁先注册谁受保护 工商人员向王先生介绍情况后,王先生表示不能理解/经工商人员反复解释,他才明白自己因为不合法经营吃了亏。据工商人员介绍,像王先生这种情况以前也发生过,因此他们提醒经营者,从事任何经营活动,都应先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段海鹰 尹青 自己辛苦经营的公司品牌就这么成了别人的无形资产,王先生真是“哑巴吃黄莲,有苦也难说”啊。那么您对张女士等人的这种做法是怎么看的呢?请拨打早报热线82888000告诉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