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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中小学教师编制不得变相占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5:33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文锦)记者昨日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今年开始,我省将用5年时间,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构建起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新机制。从今年开始,我省将对农村义务教育推进综合改革,加强师资编制管理,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

  据悉,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分为教职工工资、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经费、资助贫
困学生经费四大项。今年开始实施的改革,除教职工工资维持现行体制来保证外,其余三项主要由中央和省级政府分担,此外,我省将推进综合改革。

  合理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布局调整按照“适当撤并,扩大规模;合理布局,优化配置;改善条件,确保入学;提高质量,群众比较满意”的原则调整农村初中和小学的布点,重点是调整村设小学和教学点。初中布点调整,以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提高规模效益为前提,校点适当集中,学校规模适度扩大。小学在坚持就近入学和办学有条件、质量有保证的前提下,适度扩大乡(镇)中心小学的规模,小学高段(四年级以上)相对集中,积极创造条件试行寄宿制。

  加强农村中小学师资编制管理。省、市、县各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内,充分考虑农村中小学区域广、生源分散、教学点较多等特点,统筹使用教职工编制,满足农村中小学的实际需要;新增教师优先满足农村学校的需求;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反规定占用或变相占用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对占用学校编制的各类人员,限期与学校脱离关系;对长期在编不在岗的教师,按规定办理辞职、辞退手续;坚决清退和妥善安置不合格和超编教职工,提高农村中小学师资水平,进一步完善和从严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未经县级教育部门和人事部门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录用临时代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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