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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称尚无证据证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8:00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4月9日讯(记者 刘艳)4月3日以来,社会上流传旅游车司机“买凶”打伤导游,此一说法对海南旅游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负责此案的兴隆河西派出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尚无证据表明有人故意“买凶”打伤导游,社会上所流传的说法并不准确。

  据了解,今年3月16日,司机林某请廖某代替他开旅游车,导游是刘某。事后,万宁旅游车另一司机陈某与刘某发生矛盾。3月31日晚,当刘某再次带团到万宁兴隆时,司机陈
某及李某与刘某再次发生纠纷,刘某受轻微伤。日前,陈某、李某已被万宁警方拘留15天、并处1000元罚款。

  但由于司机廖某两周前曾与刘一起出团,因此有人怀疑期间与刘发生了矛盾,买通陈、李两人找刘的麻烦,旅游车司机“买凶”打伤导游开始在社会上流传。据派出所叶所长介绍,陈、李4月2日晚被抓获,据交待,找刘的麻烦只是一时想出口气,并不是有预谋、有勾结的行动。省统一旅游汽车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发生这样的纠纷是极个别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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