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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向失主索取"耳目费" 民警称此经济负担不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8:05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记者梁贵 罗伟

  派出所将小偷窃走的物品追回后,办案民警要求失主交纳800元“耳目费”,否则不能取回被盗物品。对此,失主气愤不已:难道民警办案还要收费?但一些基层民警就此也向记者大喊无奈,没有“耳目”难破案,但上面没有此专项经费,为了破案,不少民警就只好自掏腰包发给“耳目”报酬。

  高昂“耳目费”失主吃不消

  4月7日凌晨1时许,在玉林转车去广东东莞的郑树伦在一家网吧内过夜,将一个装有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手机、车票的行李包放在脚边。一觉醒来,郑树伦突然发现行李包不见了,于是当场报警。派出所民警闻讯赶到,调看网吧的录像发现,盗窃发生在凌晨1时32分,行窃者是3名年轻男子,民警随即展开了搜捕工作。而郑树伦因为身上没带身份证,无法到旅馆入住,只好在派出所内待了一夜。

  7日晚11时许,郑树伦向记者说出了他对破案过程中的一些疑惑。当天下午5时许,派出所出动抓捕小偷。出动前,一姓何的副所长告诉他说,如果东西能拿回来,希望他能够提供一些“耳目费”。当时他虽然觉得“耳目费”的说法有些蹊跷,但感觉真能把失物找回来,他也愿意出些酬劳。当天晚上7时许,派出所通知他说东西都找回来了。他欣喜地清点了找回的失物,发现里面的东西都在,连声道谢。

  此时,何副所长又提到了“耳目费”,并说要交七八百元钱,交钱后就可把东西带走,否则不能让他取回失物。郑树伦一下子愣住了,他兜里只有200多元钱,便请求把“耳目费”降低一些。但直到当晚10时许离开时,他的这个请求都没得到同意,他只好拿出过了发车时间的车票到车站去改乘。郑树伦对记者说,派出所民警破案神速,即使出个二三百元的酬劳他也心甘情愿的,但对方一开口就要七八百元的“耳目费”,让他感到难以承受。

  “如你们不出,他就要垫付”

  4月8日上午8时许,记者跟随郑树伦走进玉林市公安局环南派出所,一姓刘的年轻民警出面接待。

  刘(民警):带钱来没有?

  郑(树伦):何副还没来?

  刘:他交代过我了,要800元钱。

  郑:但是现在还没凑齐,怎么办?

  刘:那我将银行卡号给你,你叫你的朋友往里面汇款。

  郑:那也不可能这么早呀,而且我昨晚换的是今早10点钟的票离开,晚了也换不到票了。

  刘:那把钱存进我的账号就得了嘛。

  记(记者):那是不是可以先带走东西,然后再汇钱进你的卡里?

  刘:这个你要问我们领导才行。

  记:问何副所长?

  刘:哦,不过我估计他不会答应。因为搞这个东西回来是要给线人钱的,我们派出所没有钱,如果你们不出,他就要自己垫付。

  记:那公家有没有这方面拨款?

  刘:没有没有。

  记:那以前类似的案子也是由失主出这个钱?

  刘:这个要看情况的,如果是案子比较大的就由上面拨款奖励,你们的失物拿回来了,但案子还没破,人也没抓到,上面不会拨款的。

  随后,该民警将一张银行存款回执单递给记者,交代说上面的账号内已有1400多元钱,只要把钱存进这个账号,他查实后将立即把东西还给郑树伦。

  转嫁“耳目费”民警称无奈

  上午9时许,记者再次来到环南派出所,亮明身份进行采访。刚刚接待了记者与郑树伦的民警赶紧向记者声明:收取“耳目费”的事情与他无关,他只是代人收取,然后再由办案民警转交给“耳目”。此时,一警号为501×××的中年民警要求刘不要“乱说”,并要求记者去找公安分局。随后记者向他询问是否知道有“耳目费”一事,该中年民警回答说:“没听说,不清楚。”

  记者离开约10分钟后,接到了该派出所的电话称,郑树伦可回去取回被盗物品,并且不收取任何“耳目费”。随后,记者与郑树伦一同回到环南派出所,按照程序清点了物品,写下领条后带着行李包离开。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民警向领取失物者收取一定数额的“耳目费”,也有他们的无奈。一名有着近20年警龄的基层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民警们都清楚,办案是不允许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的。但向熟悉窃贼等作案分子的“耳目”提供“耳目费”,换取破案线索,是提高破案效率,加快破案速度的一个捷径,因此不少民警都有着数量不等的“耳目”。可问题也来了,一般的小案子,上级部门提供的“耳目费”极少,往往只有几十元钱,或者干脆就不下拨该项经费,民警们只好自掏腰包养“耳目”。长期下来,对办案民警造成了沉重的经济负担,所以也有个别民警想办法将这笔费用转嫁到领取失物者身上。编辑:黄皓作者:梁贵 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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