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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乞讨“强攻”路边单位 受扰市民可求助警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9:55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昨天下午,南京丹凤街上的店家被迫“欣赏”了一段段乐曲——一对搭档沿街乞讨,一个拿着塑料盆“收银”,另一个则堵着店家大门吹唢呐,大有不给钱不换气的架势,店家毫无办法只有苦恼。记者采访发现,近来南京街头的乞讨人员有增多趋势,其中不乏有组织的“团体乞讨”,律师指出,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此已有明文规定,受扰市民可求助警方。

  记者昨天下午路过丹凤街时,被一阵阵唢呐声吸引,上前一看才发现,原来是乞讨者在对街头的门面店家进行吹奏。这个二人男声组合每到一家就站在大门口,一个吹奏乐曲,另一位拿着一红色小盆等着收钱,如果店家对他们的表演毫无反应,两个人就不挪窝死命吹奏下去,不少店家不堪其扰只得掏钱就范,只有少数坚定的店家不予理睬才“磨”过这对乞讨组合。记者采访商家了解到,这样的堵门乞讨者并不新鲜,但随着春暖花开气温升高,目前专门盯着商家讨生活的“对公乞讨”有所增加。店家苦恼地说,和只向市民个人乞讨不同,这些开展“对公乞讨业务”者抓住商家怕影响形象、干扰顾客的心理,破衣烂衫地堵在门口进行各式“表演”,或者干脆一言不发,拿不到钱“久久不愿离去”。记者现场调查了解到,面对这样的骚扰,店家或是掏钱打发走人,或是坚决不理睬忍受到底,除此之外没有更好的自我保护方法。

  记者在新街口等闹市区采访发现,近来南京街头的乞讨人员有“团队”增加、花样翻新的新趋势,在人员上也出现了“两怀”(怀抱幼童、怀孕妇女)现象,手段上除了向商家乞讨外,还有穿梭于道路间向开车人伸手的“走街族”,让交警也感到头疼。记者街头调查了数十位市民,没有一个人知道可劝说乞讨者去救助站,而面对乞讨者的“春季攻势”,市民只有躲让。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的徐骏律师表示,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恶劣的乞讨行为规定了处置办法,比如对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而对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徐律师提醒市民,面对强要硬乞的,可求助警方给予处罚,从他对南京街头乞讨的现象看,许多乞讨的妇女、孩童都有受人指使、控制的嫌疑,希望有关部门能采取跟踪追击等方法,揪出这些人的幕后“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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