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员骗财骗色 证人拒收掩口费被殴(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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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11:01 中国新闻网 | |||||||||
财叔受伤后曾自行购买消炎药物注射,双手仍留下不少针孔 中新网4月10日电 据香港媒体报道,有香港警员涉嫌借词替内地妇办单程证骗财骗色案件,续爆出丑闻! 此案件虽已由西九龙总区重案组接手调查,但女事主投诉在落口供时发现警员没有准确写下关键词眼;此外,案件中主要证人财叔到警署认人前夕,被人要求收下两万元“掩口费”作为不出席认人的报酬,而他一口拒绝后即惨被殴伤。
这名二十七岁的内地妇人阿媚(化名),二○○二年来港产子后返回内地,前年欲安排儿子来港读书,而为了照顾儿子,她打算申请单程证来港,后来由朋友介绍认识一名袁姓警员,袁声称可以“走后门”替她办理单程证。可惜这张期票无法兑现,阿媚被骗六万多元及成为该名警员的泄欲工具,后来,她在同屋住客财叔鼓励下,先到廉署举报,后来再到警署报称遭人强奸及骗财。 口供纸与事实不符 “我一心以为可以讨回公道,,警员居然递上一份预先写好的口供纸让我签名,我又发现口供纸内容说我自愿同人发生性行为及自愿出钱,所以不肯签名。”阿媚气愤离去。 她在一个月后再次录口供,发现探员所写的内容与她所讲的有很大出入。阿媚对此甚感不满,翌日再到廉署投诉。 此外,警方又通知该案主要证人财叔于三月十七日到警署辨认强奸犯人,但在认人前数日,财叔于深水埗旧住所附近遭两名男子截停,其中一人递上两万元现金说:“财叔,阿媚又不是你亲人,你无谓多事”财叔拒收钱结果被人以包有麻布的锤仔敲打胸口及背部,他遇袭后没有报警,但仍坚持认人要将强奸犯绳之于法。 警方发言人表示,案件正在调查,暂未有人被捕,已接见案中证人,但详情不便透露。廉政公署发言人指出,不会评论个别案件。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