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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体广告进小区居民“尴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13:28 乌鲁木齐晚报

  

裸体广告进小区居民“尴尬”

  这段时间,新华南路56号三建家属院里可是一阵热闹,大家每天议论纷纷。事情缘于两块“裸女”广告。

  记者在市政市容管理局及工商部门了解到,这两个部门负责人均表示不知此事,他
们会尽快到实地查看。

  A现象

  裸体广告悬挂小区内

  “奶奶,那个阿姨怎么不穿衣服呀?”4月2日,家住新华南路56号小区三建家属院的王大妈刚领着4岁的孙子进入小区门口时,孙子指着门口的“裸女”广告好奇地问奶奶,王大妈一时尴尬,不知该如何回答。

  王大妈告诉记者,两个月前,有人来到小区设置了五块广告牌。其中两块牌子上就公然出现“没穿衣服的女人”图片。这虽然是某医院乳腺病防治中心的广告,可4岁的小孙子并不知道,每次路过时都会追问。

  记者来到该小区看到:整块广告牌被红、白两种颜色平均切割开,一半是以红色为底,上写了八个大字“携手共建美好家园”;另一半则是以“裸女”为背景,打出某医院有关“关爱乳腺健康,做完美女人”的治疗乳腺病的广告。

  B反应

  大多居民持反对意见

  对于小区里的“裸女”广告,居民们认同不一,有的感觉无所谓,有的认为对女性不尊重,而大多数居民则持反对态度。

  悬挂位置不合适

  刘女士告诉记者,看到这样的图片也无所谓,其实这张图片很有女人味,把女性那种纤柔、完美的曲线展示出来,很有艺术的美感。不过,这种照片放在拥有九百多户居民的住宅小区里,感觉对女性有点不尊重,如挂在艺术馆或居民自己家里会很好。

  不好意思正眼看

  记者在采访中,伺机采访三位中青年男士,他们都拒绝了,不愿发表观点。只是小声地说,这种问题男士不好回答,现在进出门都不好意思正眼去看,看多了,别人就会认为自己“心术不正,是流氓”。

  广告内容不健康

  60岁的刘丽英(化名)大妈说,这实在太不像话,太不文明,太不雅观。医院把如此裸露的图片放在大庭广众之下,实在太有伤风化,根本谈不上艺术性。

  50岁的曹淑青(化名)女士则讲,小区每个角落都是居民的空间,任何单位都不能占用大家的公用空间,为自己谋利,更何况广告内容不健康。强烈要求拆除。

  记者当天采访了五位不同年龄段的居民,没有一个持支持态度。

  C声音

  工商部门审批难过关 乌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说:2003年8月28日起施行的《乌鲁木齐市户外广告和牌匾设置管理办法》中规定,有防碍生产或者居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或者建筑物形象内容的,不得设置为户外广告。

  广告商要设置户外广告,要先经市政市容管理局审核确定广告发布地点后,再持所要发布的广告图案、内容等在工商部门登记备案,广告内容涉及到有裸体、半裸体、三点着装等形式的不雅广告,一般是不会审核过关的。如有违反禁令者,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严查。

  律师

  并未违法属道德范畴

  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马海波:从法律的角度讲,在小区内发布“裸体”广告,并未规定这种行为侵犯到公民的何种权益。不过从道德范畴来讲,这家医院打着公益广告的名义,来做带有性色彩的广告,确实是违背道德的不良举动。

  因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所以该小区内仅靠单个居民要去告广告商,显然是没有充分法律依据的。不过,依据新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小区居民可以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名义联名向有关部门反映,如果此广告牌是未履行正常程序安装的,将予以拆除。

  学者

  艺术表现要选对地点

  新疆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蔡副教授就此说,由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许多人尚不能完全接受裸体艺术。作为一种艺术表现形式本无可厚非,但一定要在一个合适的时间选择合适的地点,针对不同的受众,采取更好结合方式,才能给人们带来艺术的享受,也才能得到人们的认可。

  责任编辑:张雅梅

作者:沈海燕 吴杨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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