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惹祸 66岁老汉持刀砍故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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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14:14 锦州日报 | |||||||||
老哥俩平日你谦我让,有礼有节,酒醉后却大打出手,一个持刀将另一个砍伤。日前,北镇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醉酒后挥刀向友的故意伤害案,66岁的李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独自生活的李某平日经常去镇上敬老院看望老朋友文某,去年9月12日,他又来到敬老院,邀文某到自家喝两盅。李某特意去集市上买来酒菜,二人围桌而坐,边喝边聊。之后
北镇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无视法律,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轻伤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惩处,故作出上述判决。本案附带民事部分,判决被告李某赔偿文某经济损失3,661.29元。 因酒误事的,不少;因酒惹事的,也不少;因酒后失控获刑的,也不仅此一例。“看来,酒这东西还是‘少喝、适量’为妙呀”,清醒过来的李某如此这般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