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纠纷双方均不让步 法院邀请工会调解见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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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02:24 青岛新闻网 | |||||||||
早报讯向单位追索劳动保险金及工伤待遇,当事人双方意见迟迟无法达成一致。昨天,市南区法院将市总工会、市南区工会及单位工会工作人员一起请到了法院,专门为周先生和单位调解劳动纠纷,两个小时后,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这是市南区法院劳动争议案件由工会组织参与调解成功的第一案。 追索保险遭遇困难
周先生告诉记者,他1991年进入市南区某公司后单位始终没有为其办理社会保险。1998年1月,周先生受工伤,单位仍然没有为其落实保险及工伤待遇问题,周先生将单位告到了市南区仲裁委,然而从仲裁委到法院,两场官司打下来,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市南区法院决定请工会组织出面现场调解。 工会出面主持调解 昨天下午2时30分许,周某、被告公司代表、工会组织工作人员及法院办案人员四方一起进入调解办公室,大家没有坐进法庭,而是围拢在长桌旁。看到双方始终互不相让,工会组织工作人员做起工作,双方当事人都沉默起来,表示要跟自己的代理律师研究一下。 经过两个小时的调解,被告单位答应为周某补缴1991年至2003年的社会保险金,并赔偿周某各项损失两万元。(于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