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故意遮车牌将被严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03:05 大连晚报

  从即日起至6月底我市警方将联合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无牌无证车辆

  故意遮车牌将被严罚

  ■本报记者王树霖通讯员于溟赵静涛

  本报讯市公安局昨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即日起至6月底,我市警方将联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整治无牌无证机动车的专项行动,同时对已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车辆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逐一登记,责令强制报废。

  此次整治行动的重点是:在主、次干道上整治无证和假证驾驶及驾驶假牌假证、挪用号牌、遮挡、涂改号牌、悬挂单面号牌机动车违法行为;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上重点整治驾驶无牌无证汽车和摩托车、驾驶报废机动车及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在县乡及农村道路上重点整治驾驶无牌无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驾驶报废机动车及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将发布通告、举行集中销毁等活动,同时对驾驶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对达到报废年限尚未办理报废手续或逾期未检验的车辆,采取在新闻媒体发布公告等方式,告知车主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对已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机动车档案已被强制注销但未办理注销登记的、逾期未检验的机动车逐一登记汇总,及时将有关车辆信息通报所在地交警大队。

  警方将加强路面巡查,对排渣货车、大客车、校车等重点车辆的违法行为严格查处;在高速公路、国省道出入口等地点组织警力,对有违法行为的车辆逐台现场查询录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嫌疑车辆。其间,交警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大对悬挂外埠号牌、出租车辆、参与礼仪活动的单位车辆的检查和管理力度。对故意遮挡号牌的车辆,予以严格处罚;对无牌无证车辆一律先期滞留,一旦发现问题,则按规定扣留有关证件及车辆。凡是滞留在交警大队、超过三个月以上无合法手续的机动车,交警部门将依法进行集中公开销毁和拆除。

  警方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销售、使用报废、无牌无证机动车和挪用、伪造、使用假牌假证的违法人员和车辆。对于各类线索,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逐件落实、逐件查处。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