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七成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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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03:1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赖志凯 实习生王凡)记者近日从海南省物业管理协会了解到,海口近七成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这主要是由于业主意识不强、开发商不够支持、房屋销售面积达不到要求、业主委员会成员难定等原因造成的。 据海南省物业管理协会会长洪娅汝介绍,目前海口市有近600个小区,而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仅210个。他认为有四种原因造成了这一现象:
一是小区业主意识不强。许多业主认为成立业主委员会与自己无关。 二是房屋销售面积达不到要求。依据《海南省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物业已交付使用且出售房屋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时,售房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所在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报告,并在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指导下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管委会。此外,业主大会必须有持过半数投票权的业主和使用人出席才能举行。但是目前海口市很多新建小区的入住率很低,很多人买了房子后不住,因此小区很难成立业主委员会。 三是物业公司以及开发商不够支持。一些开发商及物业公司担心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会使自身的利益受到损害,于是在成立过程中不愿意提供业主的住房面积和各业主应拥有的票数,致使业主委员会难产。 四是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难定。一个小区从筹备业主委员会开始,到确定候选人,许多业主意见不统一,委员会成员很难选出。 据了解,在物业管理中最容易产生纠纷的是有关水电费的收费问题,不少小区业主反映,物业公司收费过高;其次是停车问题,小区地下停车场设备设施一旦完善后,物业公司便宣布实行有偿使用。而多数业主认为地下停车收费过高,遂与物业公司或开发商发生矛盾。 洪娅汝认为,为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有效的办法是尽早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遇到问题,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协商解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