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出台今年行政事业收费管理意见 公路经常修收费应降低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03:56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本报讯 (华西都市报记者王立)昨(10)日,四川省物价局出台了《2006年行政事业收费管理工作安排意见》。据悉,不合理的教育收费、医疗服务收费、殡仪服务收费和公路收费等都被列入今年重点整顿范围。 据了解,今年全省物价部门将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对中小学改制学校收费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格管理,坚决制止学校通过改制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加重学
整治医疗服务收费也是一大重点。《意见》要求,各地的医疗服务价格新方案,要在项目归并和成本测算的基础上制定,同时还要规范非盈利性医疗机构的特需服务;要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从降低和监管一次性卫生材料和高质耗材价格入手,努力降低医疗总体费用。要进一步深化价格公示制度,着力推行一日清单制、医院科室收费公示制度等。 此外,省物价局还将继续清理行政审批收费,严禁将取消的行政审批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将整顿涉农收费,严禁越权审批涉农收费项目或超范围、超标准收费。 还将继续治理公路乱收费,严禁将非收费道路与收费道路捆绑收费;对长期占道维修或已不能保证原设计通行能力的收费公路,要研究提出停止收费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