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试点“公益自行车”免费借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07:30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 一方面,黑车市场屡禁不绝;另一方面,警方查获的部分自行车由于找不到失主而闲置。昨天,省公安厅在提倡群众不买赃车的同时,表示要在张家港等地进行试点,将警方手中的无主自行车改装为“公益自行车”,免费供群众借用。这一做法待时机成熟即可在省内推广。 省公安厅有关人士表示,警方目前正加大对偷盗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
据介绍,“公益自行车”免费借用是指在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的基础上,警方对确系无主的自行车,报请地方政府批准作为公益使用,并由公安机关代为管理,统一修缮、统一编号、统一标识,在城区设立若干公益自行车免费借用点,群众需要应急使用自行车的,凭身份证即可办理借车手续。如需还车,在就近的治安岗亭就可以还车。 警方希望通过开展这项工作,既可以为群众提供方便,又可以挤压购买赃车的“买方市场”,有效遏制偷盗自行车犯罪活动。 通讯员沈宫轩记者徐涛(编辑叶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