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三轮车下月8日起年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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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09:11 东亚经贸新闻 | |||||||||
至11月30日结束,营运车主年检时需持本人身份证、2005年人力三轮车号牌及行车证 东亚讯(记者 苏东旭) 昨日,记者从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非机动车管理处获悉,2006年度人力三轮车年检从5月8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 营运人力三轮车收300元管理费
据了解,人力三轮车年检将从5月8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营运车主需持本人身份证、2005年人力三轮车号牌及行车证,菜农车主需持菜农证、本人户口簿及乡、镇政府有关证明,随同车辆到指定地点换发牌照及检验。 按规定,对从事营运的人力三轮车每台收取300元管理费;停产、半停产企业人力三轮车用于营运的,每台收取管理费150元,自用的人力三轮车每台收取60元管理费。此次补发人力三轮车号牌由每副30元降为6元、补发人力三轮车行驶证由每本9元降为2.5元。 严禁非法加装动力装置 此外,对擅自给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一经发现,除将依法强制收缴非法装置外,还会对交通违法行为人处以5元至50元罚款,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受到法律制裁。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年检今起开始 另外,2006年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检验今起正式开始,至5月31日结束,换发号牌工作也将一并进行。为方便残疾人参加检验,交警部门采取定点检验、巡回检验及上门服务相结合的方法。固定检验点设在非机动车管理所(朝阳区西中华路896号,安达街与西中华路交会处东行20米,联系电话:8588122),巡回检验和上门服务点设在长春市残联及各区残联。 检验中,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主需持本人身份证、残疾证、准驾证,带车办理换发牌照及年检。按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每台收牌证费6元。补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证由每本2元降为1元。不按时参加年检、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上路行驶的人力三轮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一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并从严处罚,逾期3个月不办理检验的,上缴财政予以没收。 敬请注意 这些地段人力三轮车禁行 1.二环路以内(不含二环路),交通流量高峰时间禁止人力三轮车通行。 2.7:00至19:00,人民大街、人民广场小外环路以内(含人民广场小外环路)、西安大路(人民大街至西安广场段)、解放大路、长春大街、民康路、新发路、康平街、东民主大街、新民大街、北安路(三角广场至大经路段)、四马路、重庆路、同志街、陕西路禁止人力三轮车通行。 3.辽宁路(站前广场至西三条街段)、长白路(站前广场至东广场段)、胜利大街(站前广场至南广场段)、汉口大街(站前广场至西广场段),禁止从事营运的人力三轮车通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