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泳池溺亡 家属索赔32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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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09:11 东亚经贸新闻 | |||||||||
包括22万人身损害赔偿和10万精神赔偿 酒店承认救生员脱岗,但认为死者酒后游泳也应负责 东亚讯(记者 王之光) 手捧红彤彤的结婚证,看着照片上丈夫灿烂的笑容,杨丹忍不住失声痛哭。几个月前27岁的丈夫酒店泳池溺水身亡后,杨丹几乎每天都以泪洗面。昨日的法庭上,杨丹及家人向丈夫溺水身亡的酒店索赔32万。
事件 27岁小伙酒后游泳溺水 昨日9时30分,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周斌溺水死亡赔偿”一案。周斌年迈的父母坐在旁听席上,妻子杨丹则坐在原告位置上。律师代读了民事诉状。 诉状中显示,2005年12月30日,周斌和单位所有员工在绿园区某酒店内举行年度工作总结,并共进晚餐。 晚餐后,周斌和几名同事来到酒店泳池。22时30分左右,几名女同事在浅水区内戏水,一名女同事回头一看,刚刚还在浅水区内游泳的周斌不见了。泳池边一名女同事急忙跑向深水区。 “水里有个人影!”同事大喊。听到喊声,正在附近打乒乓球的两名同事跳进池中救人。同事将周斌拖上岸后,立刻为他做人工呼吸,但为时已晚。 证人 救生员来时周斌已经死亡 “周哥在晚会上表演的小品十分幽默,他下水前还跟我们开玩笑呢。”同事小宇作为证人出庭回忆。 “我告诉他别下水;他溺水都四五十分钟了,可救生员还没来。”小宇向法官陈述事情经过时说。 “你在公安机关说周斌白酒、啤酒都喝了,救生员差不多十五分钟后赶到,你如何解释?”被告委托代理律师发问。 小宇说:“我们没坐在一桌,吃饭时上的啤酒和白酒,我不知道他两种酒是否都喝了,但他肯定喝酒了。怕他有危险我让他别下水,当时泳池边没有救生员,他们来时周哥胳膊都硬了。” 辩论 救生员上厕所耽误救人? 庭审过程中,被告律师向法庭出示两张“酗酒者不要游泳告示牌”的照片,以此证明酒店在泳池边显著位置做了必要警示。被告律师说,救生员在周斌溺水的一瞬间没在场,有救生员的笔录证明当时他上厕所去了。周斌酒后游泳对事件结果应当负有一定法律责任。同事提醒周斌不要下水,他完全有能力判断游泳对生命安全无法保障。 原告律师认为,酒店救生员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没有及时救助,酒店应负全部责任。听到两名律师阐述自己的观点,周斌的母亲不停地擦拭眼泪,一旁的家人甚至在旁听席上发出声来,认为对方理应承担全部责任。 赔偿 包括10万精神抚慰金 关于民事赔偿一事,周斌家属向酒店提出22万元人身损害赔偿金、10万元精神抚慰金。被告委托代理人说,开庭前,他和酒店董事长、总经理沟通过,他受对方委托向死者家属表示慰问,属于酒店的责任他们会承担,如果超出范围,他们原则上不予考虑。 庭审最后阶段,双方都表示可以调解,但当庭没有进行。周斌的母亲向法官哭诉:“儿子是家里的支柱,我和他父亲身体都不好。我没收入,老伴儿现在还有些收入,老头要是没了怎么办?我们向对方索要精神赔偿合情合理。”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