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没办土地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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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09:56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 |||||||||
“我住了20多年的住宅,现在镇政府搞开发,征用了我的房子,除了给我不到一万元房屋补偿费外,没有分配给我新的宅基地,也没给我任何其他补助,他们说我没有土地证。”近日,宁国市胡乐镇鸿门村周曙向本报反映他的遭遇。 胡曙家的楼房是1985年建的,上下两层,共80平方米。当年建房就花去了一万多元。现在镇政府征用了他家的房,建商品房,但在补助时,只给了他不到一万元的房屋补偿。
周曙还说,国家土地法是1987年出台的,他的房子是1985年建的,当时建房时,国家并没要求建房要办土地证,后来可以办土地证了,但他一直疏忽,没有去补办土地证,但政府部门不应该不承认他家的宅基地所有权。他还说,他们农村很多农民都存在这种状况,没有补办土地证。 农村住房没办证,土地权到底是不是自己的?就此记者采访了宁国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人,他说胡乐镇大部分农村住户都办了土地证,但也有少部分住户没有办,但是没有办土地证还是自己的合法房子,征地时应按照合法的土地对待,给予合法的补偿。本报记者王明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