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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民工宿舍忍伤痛 用工单位:1500元绰绰有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11:23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2006年的3月26日下午,在建设南京市浦口区一个小区的时候,王丕玉不慎从脚手架上摔落下来,造成右髂骨翼骨折。在讨论工伤补偿时,用工方给出了一个处理方案:一次性补偿1500元。在工地负责现场安全的周胜军说:“给王丕玉这1500元,从我的经验来看的话,是绰绰有余了。”

  骨折民工

  无奈出院宿舍里忍伤痛

  赵长春与王丕玉等8人,于2006年的3月24日,从上海到了南京浦口区,参加一个小区的工程建设。谁知,26日下午,在现场做清理工作的王丕玉不慎从搭建好的脚手架上摔落下来,又掉到了一个地基坑里。

  经南京市浦口医院检查,王丕玉右髂骨翼骨折。4月3日,王丕玉在南京市浦口医院复查后的摄片会诊单上,写着:右髂骨部外伤后疼痛,活动受限两小时。临床印象:右髂骨翼骨折,检查部位:骨盆片。

  昨天,记者来到位于浦口区浦东路附近的一个工地宿舍。在这里记者看到了躺在双人床下铺的王丕玉。他胸肋骨到大腿之间,绑满了白色的绷带,连动动都困难,生活更不用说自理了。

  记者在王丕玉的病历单上写着:固定4到6周,静养6到8周。和王丕玉同样来自山东菏泽的民工赵长春告诉记者,他们当初来的时候说天天有活干,45元一天。可是到了这边以后就改成40元一天了。按照王丕玉每天40元的工资来算,8周的工资就是2240元。现在,什么都没有了。

  记者问:“能不能看一下王丕玉的出院记录?”在场的小包工头文利告诉记者,没有办理出院记录。而赵长春却说:“医生根本不让出院,哪来出院病历?”

  “不让出院为什么要出院呢?”赵长春说:“在住院的时候,公司交了1000元的押金,后来医院再催款的时候,建筑公司就不愿意再交了。”当时文利告诉赵长春,在医院看,再多的钱也是于事无补,与其把钱浪费在医院,还不如花在王丕玉身上。当时文利承诺他们,出院休养期间,每天给予20元的生活费,以及40元的误工费。

  由于后来没有活干,与王丕玉一起来的8人已经走了好几个了。因为王丕玉的事情,赵长春就走不了了。可是现在的用工方只允许王丕玉一个人在职工宿舍静养,其他与王丕玉一起过来的人,都要在昨晚之前离开宿舍。

  赵长春说:“我们是一起来的,回去了怎么跟他的家人交代?现在王丕玉吃的药,和当初医院开的药都不一样!”

  记者问:“为什么不拿医生开的药呢?”赵长春说,公司的人对他们说,让王丕玉吃这个药就行了。对此,公司负责现场安全的周胜军说,他处理这样的事情已经很多了。从他的经验来说,他知道什么药吃了有效。而且骨折了以后,唯一有效的方法就是静养。

  用工方

  1500元补偿已很多了

  赵长春告诉记者,出院的时候,公司答应每日给予20元的生活费,还有40元的误工费,现在却想只给1500元了事。这1500元都包括那些费用呢?建筑公司分管安全的周胜军告诉记者,这1500元包括所有的费用。

  记者在该建筑公司准备提交给浦口区安全生产监督站的一份书面调查处理说明上看到,他们拿出两套方案让王丕玉做选择。一是王丕玉在职工宿舍静养到伤好以后,去做伤残鉴定。然后按照鉴定的结果,应该给予多少,建筑公司就赔偿王丕玉多少。如果不能做伤残鉴定,那鉴定费用就要王丕玉承担。不过这个方案的前提是,除王丕玉之外的其他人,必须在昨晚之前走,不能再住在宿舍里了。护理人员,他们会另外请人,全天24小时看护王丕玉。

  另一种解决方式,就是一次性给予王丕玉1500元,包括所有的费用。

  赵长春觉得这两套解决方法都要求不合理,他提出,要给予王丕玉9600元的补偿,这其中包括3个月的误工费3600元、3个月的生活补助1800元,一个月的护理人员误工费1200元,以及医药费用3000元。但是,公司觉得他们简直是在敲诈。

  记者介入后

  公司依法给予工伤补偿

  周胜军说:“他们一般都是按照规定和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不过这几个人来的时间较晚,他们还没有签订合同。但是干一天活是这么多钱,躺着不能也是这么多钱。如果我答应他们的要求的话,要是哪天哪个工人不想干活了,就都可以故意把自己摔一跤来挣钱了。”周胜军说,按照他的经验来看,王丕玉的伤,只能算是轻微骨折,给予1500元,已经是很充足的了。随后,记者与小区项目经理陈伟强以及周胜军一起来到了南京市浦口区建筑市场管理服务中心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书记兼副站长童兴明告诉记者,这种事情要双方先协商。协商不一致,就只能按照正常渠道,遵循法律程序来解决。但是类似骨折的工伤,用工方在3天之内就应该上报。

  陈伟强说,一次性补偿1500元只是他们提出的一个方案。既然有记者介入,还有安监站领导在场,他们完全同意依法处理这件事情。他们可以让王丕玉的一个老乡留下来陪护。等王丕玉伤好了以后再做伤残鉴定。现在,他们可以先给护理人员每天10元的生活费,而王丕玉的误工费和生活营养费照发。王丕玉的所有医药费用,全部由公司支付。

  江苏国泰新华律师事务所的严春律师告诉记者,如果伤者和建筑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伤者又是在工作中受的伤,那就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得到误工津贴、住院补贴等相关经济补偿。构成伤残的,还要支付相应的伤残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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