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意亏本 偷合伙人背包进行敲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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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11:37 黑龙江日报 | |||||||||
孙莉莹 王玥 本报讯张某怀疑合作伙伴苏某在经营过程中私吞了钱财。6日,张某趁两人一同出差之机,将苏某背包盗窃,并让同伙给苏某打电话敲诈。7日,哈站派出所将张某及其同伙抓获。
6日14时30分,哈站派出所刑警队接到一名女旅客苏某报案称,当天9时30分,在哈站第二入口处,她准备去卫生间时,将随身背包交给同行人张某代其保管,等其出来后,发现背包及张某都不见了。包内有她所经营的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的正本、税务登记的正本、合同章一枚、煤炭合同两个以及各种收条,这些证件对她非常重要。9时35分许,张某给她打电话称,让苏某带6000元来交换背包,他看到钱后,会将包内物品归还。 接到报警后,刑警队经过调查发现,6日下午,张某曾多次使用不同号码的固定电话给被害人打电话,并要求被害人将钱汇入户名为仇某的银行账号中。7日12时许,张某再次打电话,苏某同意见面。14时许,在北方剧场门前的一辆出租车内,犯罪嫌疑人张某、孙某被抓获,赃物当场缴回。 经审,张某和苏某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后来二人做生意亏了本,张某认为钱被苏某独吞了,张某和同伙孙某策划了窃包进行敲诈的步骤,将苏某包内重要物品拿走,以公司的证件相威胁,让其拿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