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灰盒放在结怨邻居门口 少女精神失常无奈搬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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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12:19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2005年10月14日,吴启明像往常一样出门儿,拉开家门的一瞬间,他浑身汗毛都竖了起来。正对大门的空地上,竟赫然出现一个骨灰盒,正面那张黑白照片异常扎眼。吴启明一眼认出是邻居张梅玲,一个月前,她自杀身亡。眼前的骨灰盒,令吴启明战栗,更令他惊惧的事,紧随而来。 从天而降的骨灰盒
时间倒回到2005年9月10日上午,溧水村民顾军国之妻张梅玲突然自杀身亡,死因不明。可是,顾军国一家却认定:张梅玲的自杀与吴启明之妻李菊芳有关。顾、吴两家是邻居,因为一些矛盾,张梅玲与李菊芳有过口角之争。正因为此,顾军国认定,妻子张梅玲自杀,是因为受不了李菊芳之前的一些过激言辞,含恨而死。由此,张梅玲的骨灰盒被放置在了吴家大门前。 骨灰盒就这么放在吴家门前,一放就是四五天。对此,吴家人毫无办法,他们不敢也不能碰骨灰盒。而在这期间,更让他们烦心的事发生了。 精神失常无奈搬家 顾家人砸了吴家的大门,在骨灰盒前,他们用吴家烧饭的锅焚香烧纸,哀悼张梅玲,凄惨的哭声不绝于耳。他们悼念张梅玲的行为,吓坏了吴家人,吴启明正在读书的女儿吴雪婷,更因此精神崩溃,整天恍惚不安,一直处于紧张状态,严重影响了学习。 去年10月19日,无法承受精神打击,吴雪婷被送进了医院,接受治疗。吴启明主动找到顾军国,表示只要顾军国将骨灰盒搬走,他们愿意补贴6000元。但有一要求,顾军国需按农村风俗放炮、挂彩。 对此,顾军国一口回绝。无奈之下,吴家人只好选择搬家,与此同时,吴启明、吴雪婷父女将顾军国父子告上法院。要求顾家人立刻将骨灰盒搬走,并赔偿精神抚慰金3000元。 谁“放”了骨灰盒 法院如期开庭。庭上,顾军国坚持要求追加吴启明之妻李菊芳作为原告,并道出了放置骨灰盒的目的。“我老婆的死与李菊芳有直接关系,她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放骨灰盒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醒李菊芳,让她妥善处理此事。” 根据法律规定,法庭没有批准顾军国要求追加李菊芳作为共同原告的请求。 庭审中,吴启明认为,骨灰盒的放置,影响了他们的正常出入,使他们无法通行。而顾军国则称,骨灰盒并没有把吴家大门堵死,放置的位置根本不影响进出。关于精神伤害,吴启明揪心地说:“家里莫名其妙出现一个骨灰盒,这种打击和精神伤害是显而易见的,换谁也受不了。我女儿受到的伤害最大,这种精神伤害是很难治愈的。” 对此,顾军国则否认了他放置骨灰盒这一行为。他说:“谁说是我放的,你们根本没有证据证明骨灰盒是我放的。我自己都不知道是我女儿放的还是我儿子放的。你女儿生病了,你拿出个病历也不能说明这就与放置骨灰盒有关呀。” 由于双方各执己见,法庭调解失败。 一槌平息纠纷 溧水法院审理认为,将骨灰盒放置在吴家门前,确实是顾军国子女所做,但其女子是未成年人,责任应由顾军国承担。此外,还造成吴雪婷心理上产生恐惧、不安等不良心态。因此,顾军国应将死者骨灰盒搬走,并赔偿吴家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最终判决顾军国将死者张梅玲的骨灰盒从原告门前搬走,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一审判决后,吴、顾两家均未提出上诉。“骨灰盒事件”终于画上句号。(文中人物系化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