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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按摩出人命获刑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12:21 江南晚报

  陆鸣蓉芯

  本报讯为“按摩”价格争执不休,竟纠人行凶,最后致人死命。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日前在市中院宣判,被告人杨秀君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33岁的黑龙江人杨秀君长年混迹无锡,已因盗窃、寻衅滋事等“四进宫”。

  去年4月21日晚上,他来到井亭新村一理发店理发,理完发又要“按摩”,但与老板周某因价格发生争执。杨秀君十分恼怒,出店后即打电话喊来“长毛”、“胖子”等五六个人“帮忙”,一伙人冲进店对周某拳打脚踢。周某丧失知觉后,他们又拦下一辆出租车,将周某抬上车驶离现场,当车子开到广安桥南侧时,他们将其丢在一个垃圾堆旁。当晚10时,警方接报发现昏迷不醒的周某,送至医院抢救,终告不治。

  经法医鉴定为头部遭受钝性物体作用导致颅脑外伤而死。

  法院审理认为,杨秀君虽未直接参与殴打周某,但周某的死亡与杨纠集人员报复有必然的因果联系,故杨秀君应承担全部责任。

  (陆鸣蓉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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