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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八达岭长城经营权对各地是一个良好示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12:21 江南晚报

  据北京日报报道,以前被3家单位掌管的八达岭长城经营权,在经过近3年谈判协调后,终于被政府收回,经营权由上市公司退还给八达岭特区办事处。

  有关单位已制定该段长城管理办法,另外,长城修缮规划也正在制定中,预计2008年前八达岭长城将完成抢修加固工程。

  八达岭长城是世界文化遗产,举世瞩目。它曾被一家企业作为经营性资产整体上市,现在,政府依法收回八达岭长城的经营权,这对于管理好、保护好各地的文化遗产将具有示范效应。

  前几年,一些地方在对文化遗产的开发和保护上,盲目追求市场化,将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有的企业在取得经营权后,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不断扩大商业开发规模,修建多种破坏性的旅游设施,把文物风景区人工化、商业化,进行杀鸡取卵、竭泽而渔式的开发。

  前段时期全国许多景区刮起的“涨价风”,就是文化遗产盲目市场化运作的“副产品”,这不仅使普通百姓对高价门票望而却步,同时也使许多具有不可再生性的宝贵文化遗产在各种“开发”名目下,被利欲熏心者染指损毁。

  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以国家投入为主、全社会参与的事业。我国是文明古国,祖先为我们留下了博大精深的文化遗产。

  按照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文物归国家所有,由各级政府及文物部门保护。现在,八达岭长城经营权被政府收回,为其他风景遗产保护单位起到一个很好的示范作用。社会公众有理由期待,有更多的被出卖了经营权的文物风景区回归原位。再也不能使名胜古迹被少数人当“摇钱树”来牟取暴利,从而侵害国家和大多数人的利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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