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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要向市政府索赔一亿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12:59 法制与经济

  2005年12月28日,原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老盐关村六、七社的村民经遂宁市公证处公证,正式向遂宁市政府提交了因政府部门在没有任何批准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一纸红头通告就将农民集体土地瞬间变为国有的行政违法行为,请求政府须因此而为村民提供赔偿金额为1亿1千多万元的国家赔偿申请书。今年1月20日,在该市于2003年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到该社集体土地上合法经营的遂宁市开发区飞鹰旱冰城和秦辉等工商业主,也分别在遂宁市公证处办理了向遂宁市船山区文体局、遂宁市水利局送达《国际赔偿申请书》的公证。遂宁市政府
和政府各有关部门之间因红头通告引发的连环国家赔偿纠纷究竟是如何产生的呢,事情的起因还要从头说起。

  土地突然变了性 村民偷偷成市民

  经了解得知,原遂宁市市中区船山乡(现为船山区)老盐关村六、七社(以下简称六、七社),是历史性成立起来的农民集体组织,村民们憨厚朴实,任劳任怨,祖祖辈辈在此地以农业耕种为生,多少年来一直都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缴纳着各种税费。不料在2003年市政府修建护城堤时,六、七社沿途的耕地均遭到严重破坏,但政府既未将这些土地征用也没有进行复耕,村民们看在眼里疼在心上,为了生存就将这些即将荒芜的土地租赁给响应政府号召,到此投资的本地个体经营户席正国、梅春兰、肖平、秦辉、刘军、魏忠诚、袁小波等10 余人经营,但双方均约定土地被国家征用后租赁合同终止。为了给市民提供一个休闲、娱乐、观赏等方面的场所,这些投资者经遂宁市的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后,分别在此地建成了供青少年活动的旱冰场;供市民娱乐、休闲、垂钓的鱼池;可美化城市又能观赏的三桥生态园等等,由于这些场所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和经营者的显著成绩,

中央电视台、四川电视台等相关的新闻媒体对业绩和贡献突出的经营户进行了采访报道,媒体的广泛报道无疑也给该市政府领导的政绩浓浓的涂上了光彩的一笔。然让广大市民意想不到的是,这光彩尚未闪烁更多光芒就被遂宁市政府人为的认定为是必须洗刷的“污点”。

  采访中,六、七社的许多村民十分气愤地告诉记者,2005年5月份,遂宁市政府在拿不出任何土地征用手续,没有任何安置补偿,没有告知任何村民,更没有征求村民任何意见的情况下将六、七社的集体土地突然划为国有,并把村委会撤销改称居委会,辖区内近400多户村民在当地派出所通知领取新的户口薄时才发现自己的农村户口也已被偷偷的转换为城市户口,身份由原来的农民突然变成了市民。面对对政府的这种做法,村民们希望政府能给一个合情合理合法的解释,但令村民失望恼怒的是,虽然多次反映,政府有关部门对此不是视而不见就是置之不理,谁都不愿给村民一个明确的说法。

  为占土地发公告 合法经营被强停

  当地的村民和附近的居民向记者反映,遂宁市政府偷偷把六、七社的村民身份转换后,为了不拿任何费用又能将这块属于六、七社的集体土地实际占有,2005年12月23日,遂宁市政府针对租赁六、七社土地的经营户,以违章搭建之名作出了遂府通(2005)11号《关于整治市城区涪江河沿岸违章搭建行为的通告》,通告中称:江河河床的河滩土地属国家所有,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侵占,不得在其上乱搭乱建或从事经营活动;在2006年1月20日前自行拆除的。可以免予行政处罚;在上述规定时限内拒不自行拆除整治的,市政府将责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予以强行拆除。

  租赁六、七社土地的经营户告诉记者,他们认为,市政府的通告效力范围是国有河滩土地上的乱搭乱建者,而六、七社的河滩土地截止目前还依然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另外,租用土地的经营户都办理了相关的合法手续,根本不存在通告中所言的乱搭乱建范畴,然而,为了强停经营和拆除这些经营户的简易建筑物,遂宁市政府将拆除任务分配到市直各有关部门及船山区有关部门,并将此次任务纳入政绩的考核指标,自该通告发布的2005年12月23至 24日,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遂宁市国土资源局、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开发区分局、遂宁市水利局、遂宁市卫生局、遂宁市环境监察支队等各执法部门接到通告和任务后如同睡狮猛醒,纷纷向该块土地上的经营户下达了各式各样的停建或停止经营,否者就采取强制措施按有关规定处理的处罚通知,各种不同的处罚内容搞得各经营户莫名其妙人心惶惶。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该市船山区政府得到市政府下达的任务后又将任务分配给根本没有相应执法资格的船山区司法局、文体局、林业局、水利局、镇政府、办事处等。

  今年1月4日,遂宁市水利局分别以(2006)第001、002、003号向在此处的观赏鱼场、肖平、席正国等经营户下达了撤除建筑物和交纳5至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料还未等业主们将物品搬出,1月5日上午,水利局就气势汹汹来到现场将观赏鱼场等经营户搭建的临时建筑物及防护网推倒。1月8日晚上,没有执法资格的船山区文体局高价雇佣当地村民将旱冰城的建筑物拆除。

  国旗推倒无人问 播放国歌成噪音

  许多不愿透露姓名知情人、村民、市民和经营户很是不满地对记者讲,船山区司法局、文体局、林业局、水利局分得拆除六、七社土地上“草木之间”林园、“飞鹰”旱冰场、“满园春”林园、“地中海”游泳池的任务后,欲前往强拆,但经营户要求上述部门按照法律规定拿出执法的相关手续或行政处罚决定,以便有争议时好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但这些部门认为自己是受船山区政府的指派且自觉本身没有相应的执法和行政处罚资格,因而拒绝提供执法手续和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本身有合法的经营手续,相关部门又拿不出处罚决定书,于是个别经营户还继续营业着。随后,遂宁市政府又指示遂宁市工商局、执法局、教育局、市高级实验中学派出工作人员和教师多次堵在经营户的入口处,阻止人们前往休闲娱乐,经营户同样要求这些行政部门拿出执法的相关手续或作出行政处罚时,他们均拒绝提供。

  善良的经营户们期待着政府部门能给一个合理合法的明确解释或说法,谁知在2月12日早晨6时许,遂宁市执法局、市公安局、公安船山分局、公安交警支队、船山文体局、船山区政府所辖的介福路办事处、仁里镇政府、永兴镇政府等部门一百多名公务员,雇用二辆挖掘机浩浩荡荡开进六、七社租赁给经营户的土地上,对“飞鹰”旱冰场、“草木之间”林园、“满园春”林园等经营户的地面、建筑物、娱乐设施、防护网强行挖掘、推倒、拆除,在此过程中,经营户依然理智的要执法人员出具有关此次执法的合法手续,但执法人员的答复让经营户惊诧不已:我们是受市政府何洪顺秘书长安排来拆除的,不是来给你们出具手续的!经营户面对执法人员傲慢的语气,纷纷指着立在场地中央随风飘扬的国旗说你们在国旗下胡作非为,不按法律规定办事是违法的话时,执法人员对经营户的提示很是蔑视:国旗怎么了?国旗也照样推倒!话语刚落地,一名身穿制服的执法人员跑到挖掘机跟前指使后,挖掘机掉过头来就把高高飘扬的两面国旗推倒在污秽的泥土中数日无人问津。国旗推倒后的次日,“飞鹰”旱冰场的负责人在收拾惨景时把国歌放在音箱里进行播放以示留恋,谁知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不光清红皂白,以放音乐噪声扰民(此地离居民区甚远,噪声扰民根本无从谈起)为由禁放国歌,并把播放国歌的音箱器材予以扣押。

  业主依法讨公道 村民索赔一亿多

  采访中,许多业主和村民十分气愤地告诉记者,遂宁市政府和政府所属的有关职能部门的许多做法不仅让人不可思议,许多地方不但违反程序而且违法,故而为了捍卫和保护公民应有的合法权益,他们决心要向地方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讨一个公道和说法。为此,观赏鱼场、肖平、席正国等业主的建筑物在接到处罚的第二天就被水利局强行拆除时,他们均认为水利局的具体行政违法行为给自己造成了损失,应承担国家赔偿责任,于是肖平备向人民法院起诉,1月9日,水利局得知消息要求肖承诺不在起诉后,与其达成8万元的补偿协议。

  1月10日,观赏鱼场和席正国向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提起附带国家赔偿的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遂宁市水利局的行政处罚并分别赔偿62万元、30万元人民币。遂宁市水利局自治行政处罚错误,于是私下动用大量的人力财力与观赏鱼场的负责人和席正国协商,2005年1月13日,水利局与观赏鱼场的负责人达成水利局补偿16万元,观赏鱼场撤回起诉的协议,水利局还承诺观赏鱼场可以继续养鱼,可以再写申请由他们批准重建违房。在此前的1月15日,水利局曾几次协商要求席正国承诺不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它可因此得到奖金3万元。1月20日,“飞鹰”旱冰场向船山区文体局送达了要求赔偿申请人48万多元的国家赔偿申请书,申请人在国家赔偿申请书中写道:赔偿义务机关作为管理文化体育的行政单位,发展体育事业是其法定职责,竟然在月黑风高之夜作出破坏体育设施之事,其行为让任何人都会感到膛目结舌。尽管如此,船山文体局至今未给“飞鹰”旱冰场任何答复。但政府2月12日的行动,让经营户的场地及观赏鱼场在水利局的承诺和有关职能部门的置若罔闻中变成了一片废墟。

  同时,遂宁市政府《关于整治城区涪江沿岸违章搭建行为的通告》于2005年12月23日出台后,祖祖辈辈靠耕种土地为生的六、七社村民各人人惊慌失措,他们无从知晓市政府是何时将此处的集体土地变为国有的。无奈之下,村民们只好通过遂宁市公证处,向遂宁市政府提交请求:1、依法确认遂宁市政府擅自将农民集体土地在没有任何告知和批准的情况下变为国有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2、请求遂宁市政府赔偿六社土地补偿费、安置费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合计人民币3908万余元;3、请求遂宁市政府赔偿七社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共计人民币7900万余元,两社总计人民币1亿1千800多万元的国家赔偿申请书。

  然而,赔偿申请书虽早已送至遂宁市政府,但市政府对村民的这些合理合法的要求避而不谈,时至今日都没有做出任何明确的解释和说法。

  关于六、七社的土地问题,遂宁市国土资源局的一负责人向记者解释,那块土地征用手续好像是已经报到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去了,据说是已经批准,但手续至今还没有下来,那块地目前来说应该还是集体土地。不过详细的情况他们还不十分清楚。

  至于各部门在强行拆除过程中推倒国旗和播放国歌被禁罚之事,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主要负责人讲,国旗是那天雾太大挖掘机司机没看见无意中给推到的,国歌是旱冰场的老板把声音放得太大才给予处罚的。

  对于记者提出政府发布的通告中是否有不通及强行拆除过程中出现相关情况和经营户与村民申请国家赔偿的问题,该市政府的某秘书长不置可否。

  没有结束的尾声

  即将离开遂宁市时,记者见到了现经营户秦辉及原经营户席正国,在他们提供的遂宁市河道管理处于2005年12月29日给他作出的,《关于撤回审批事项的决定》书上记者看到河道管理处是这样写的:你于2003年11月7日申请在老盐关社区居民委员会七组天然壕河养鱼,搭建简易守护棚,我处于2003年11月12日同意在规划地养鱼,不动土地,不准搭建固定建筑物,不准栽高大乔木。现由于过军渡建设的需要,为保证顺利行洪和你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将审批同意之事项撤回。在于这份决定书中,秦辉和席正国都认为该决定已经说明,经营户租用的土地是老盐关社区的集体土地,与市政府擅自宣扬属国家所不符;再就是经营户承包鱼塘是经过批准而并非违章搭建;同时,国家重点项目建设需要致使行政许可撤回,既然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相信河道管理处明白国家建设项目的征地和补偿程序,河道管理处的做法不得不让人怀疑国家投入的土地征用费早已被有关部门侵吞。另外,拆除经营户的建筑物还美其名为保护经营者的人身财产安全,那么六、七社村民的人身财产就该被大水冲走了事?

  遂宁市防汛指挥部于2005年12月29日向原经营户席正国发出的限期清除行洪障碍物的通知更让记者啼笑皆非。该通知书称:你于2003年11月7日向市河道管理处提出的申请得到许可,现因该许可已被河道管理处依法撤回,故你在该许可项下搭建的简易守护棚已成为行洪障碍物,责令你在2005年12月31日12:00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由我部组织强行拆除。席正国拿着这份通知说,市政府规定的时间是2006年1月20日,而防洪指挥部却限定2005年12月31日前,他不明白到底是遂宁市政府领导防洪指挥部,还是防洪指挥部领导市政府?

  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央领导都再三强调群众利益无小事,这些经营户和六、七社村民的利益在遂宁市有关主要领导的眼中是否是不值一提?

  采访中,不少经营户和六、七社的村民对记者讲,无论今后的道路有多么艰难和曲折,无论此事件背后有多少无法解释的故事,他们都将坚定不移的要讨一个公道和明白。

  对于此事件的有关情况我们将继续关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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