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挖断水管 断水殃及鸡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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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14:28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江跃中通讯员富心振)某工程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将供一养鸡场使用的自来水管挖断,因断水,鸡场采取让鸡饮用井水和河水的应急措施,但饮用后一万多只鸡却得病死亡,养鸡专业户张某遂将工程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近日,南汇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工程公司赔偿张某经济损失9.4万余元。 张某是南汇区一位多年从事养鸡的专业户。2004年11月20日上午,某工程公司在工
2005年5月,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某工程公司赔偿损失34.1万余元。 被告工程公司辩称,其通过合法手续承建了某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其未收到任何需保护该自来水管的通知,故无任何侵权行为,不应该承担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工程公司在施工中未注意保护地下供水设施,将原告养鸡场的供水管挖断,从而使原告采取让鸡饮用井水和河水的应急措施,进而导致鸡因食盐中毒而死亡,故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原告张某长年从事养鸡职业,理应知道给鸡饮用不清洁水源可能带来的危害性,故自身也有过错。庭审中,被告对原告主张鸡死亡的数量和单价无异议,故法院确认鸡死亡的损失为9.4万余元,其他损失原告自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