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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艺人禹州遭凌辱 三人被打引起关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17:34 河南商报

  本报讯(记者继忠 松华 实习生志君)本报4月4日以《退休局长酒壮色胆女艺人师徒三人禹州演出历噩梦》为题,报道了郑州艺人李云香师徒三人在禹州演出时,当地一退休局长将其中一女徒弟灌醉,并对女徒弟实施非礼,在没有得逞的情况下,又对艺人李云香师徒进行殴打一事。文章见报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各界人士致电本报询问事件的进展情况。昨日,杨华瑞、王善朴、王清芬、虎美玲等国内知名艺术家为3名艺人鸣不平。

  昨日下午,就李云香师徒被殴打一事,国内著名艺术家杨华瑞、王善朴告诉记者,得知艺人演出遭遇侮辱后,她们非常震惊,也非常气愤,艺人搞的是艺术应该受到尊重,她们希望更多的人士关注此案,也希望李云香师徒走法律程序解决问题。另外,王清芬、虎美玲等知名艺术家希望她们收集好证据,配合当地公安、纪检等部门的工作。同时,艺术家们还希望她们师徒三人早日得到满意的答复,尽早走出这次遭遇的噩梦。

  另外,针对此案,昨日下午,记者也采访了省会法律界人事。河南裕达律师事务所赵冬梅律师告诉记者,海大安的行为已构成了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的强奸罪。本案中,根据李云香等当事人的自述,海大安想带张倩“出去玩玩”,被李云香拒绝后,便到三人下榻的酒店,当海大安看见张倩躺在床上四肢无力便要对张倩进行非礼时,又被李云香推出门去。师妹小张说,随后海大安把门反扣上,就对师姐进行非礼。从主观上看,海具有违背被害人张倩的意志与之发生性行为的故意。在客观上,海所使用的手段系该条中所指的其他手段(用酒灌醉),使被害人达到了不知反抗的状态,违背了被害人张倩的意志。但海大安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由于张倩师傅踹门、呼喊这一意志以外的原因,使得行为人海大安没能得逞。因此海大安的行为应构成强奸罪(未遂)。

  河南政法学院副教授张红艳说,海大安的行为已涉嫌犯罪,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应立案侦查。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被害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向检察机关提起控诉。

  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受理此案的

禹州市南城区派出所旋副所长。旋副所长告诉记者,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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