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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我被硫酸烧伤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2:43 新闻晨报

  □记者毛懿

  晨报讯昨天下午,懵懂无知的2岁女孩玲玲在肃穆的庭审中大声叫着“妈妈抱”,她的头努力地向上仰着。1年前,一辆轿车撞飞了路边的硫酸桶,浓硫酸泼在了她的身上,她的眼睛部位被灼伤,只有向上仰头时才能靠余光辨认人。此时,她的妈妈正坐在南汇区法院原告席上,向4名被告索赔医疗费等36万元。明天是玲玲的2岁生日,母亲林女士哭着说:“
孩子学会的第一句话竟然是‘我好可怜哦,被硫酸烧伤了’。”

  浓硫酸泼向5月大女童

  去年9月23日下午,在南汇区书院镇开杂货店的林女士抱着5个月大的女儿玲玲,到一家蓄电池修理部门前,准备收取早上晾晒的衣服。突然,一辆白色桑塔纳轿车冲上人行道,撞飞了摆在蓄电池修理部门前的十几个硫酸桶,有几个正巧砸在她们身上。林女士来不及躲避,重重摔倒在地,孩子也从她手中飞了出去。高浓度的硫酸飞溅在她身上,玲玲从头到脚淋了一身,脸上瞬间隆起了血泡。

  丈夫毛先生立即将妻女送往南汇区中心医院,随后又转至瑞金医院治疗。此后又转至武警上海总队医院、上海五官科医院等四家医院求诊,前后花去医疗费高达5万余元,玲玲全身、特别是头面部已经疤痕累累,双目几近失明。

  该起事故经南汇区交警支队认定,肇事驾驶员朱某负主要责任,修理部老板周女士负次要责任。

  去年10月,林女士一家以玲玲为原告,起诉朱某和周女士,要求赔偿36万余元。随后,生产硫酸的硫酸厂和南汇区中心医院也被卷入纠纷。林女士说,该医院只是派出救护车,将玲玲转送到瑞金医院,以致玲玲失去创口及时清洗的最佳时机,导致创口腐蚀更加严重。“当孩子被送到这家医院后,我们被整整耽误了20分钟。这20分钟对于玲玲来说,每分每秒都是极其宝贵的。”林女士要求4名被告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4名被告个个喊冤

  然而坐在被告席上的4名被告却个个喊冤,认为责任都是别人造成的,自己不该赔偿。

  肇事驾驶员朱某的代理人说,当时朱某是为了避让另外一辆车才冲上了人行道,何况他也不知道路边堆放的是浓硫酸。“浓硫酸的储藏有法规约束,但肯定不能摆在大街上,对此修理部的周女士更应该承担责任。”他还认为,当时林女士手里抱着孩子,硫酸桶朝她飞来时,她吓得手一松,把孩子扔在地上,这才造成了孩子的创伤,所以家长也有责任。

  修理部老板周女士的代理人说,责任在硫酸厂。“当时我正将硫酸桶往店里搬,没有放任这些硫酸桶不管。硫酸桶是硫酸厂卸货时直接堆放在马路上的。”而且在他认为,林女士一家也不是第一天看到她运卸浓硫酸,应该知道避让。

  硫酸厂代表更显得满腹委屈,他说周女士向该厂订购硫酸多年,早该知道贮藏方法,而且在马路上占道的是周女士,不是硫酸厂。

  南汇区中心医院代表则认为,林女士当时没有到医院就诊,而是直接选择了瑞金医院。“从对方辗转四五家医院求诊来看,对方要求颇高,即使对市区医院也不够信任。”

  面对4名被告的辩解,林女士的代理人反问道:“林女士慌乱之中,的确吓得将孩子丢在地上,这是人之常情。对方能不能告诉我,面对撞飞的硫酸桶和飞溅而出的浓硫酸,怎样应对才算是作为一个母亲的正确处置?更何况母亲不是为了保护自己不管孩子,林女士身上也到处都是浓硫酸所致的伤痕。而且林女士第一时间想到向南汇医院求助,但是医院方只安排了救护车,将病人送到市区大医院。”

  家长害怕孩子长大

  林女士和丈夫毛先生来自福建,在南汇区经营一家杂货店,平时收入微薄。自从玲玲遭遇惨祸之后,为了凑齐医疗费,夫妻俩不得不以3000元的低价卖掉老房,但仍是杯水车薪。于是夫妻俩又将杂货店卖给别人,自己打工搬家具,月薪只有300余元。

  而最让夫妻俩痛心的是,当孩子一天天长大,该如何让她面对这一事实。

  昨天,庭审持续到下午5点,双方没有达成任何调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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