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阿玛”形象被擅用获赔4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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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3:05 新京报 | |||||||||
张铁林打赢肖像权官司,安徽金种子集团被认定侵权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 通讯员郭京霞)因扮演的“皇阿玛”形象被使用在“金种子酒”广告中,并印在彩票上,演员张铁林将安徽金种子集团有限公司告上法院,索赔150万。昨日记者获悉,一中院认定金种子集团的行为侵犯了张铁林的肖像权,一审判令其赔偿40万。
张铁林起诉称,2003年初,他在“安徽风采”福利彩票上发现,其背面刊登的“金种子酒”、“种子酒”广告中使用了他的肖像,但此种行为并未征得他的授权许可。 此外他还发现,金种子集团在全国许多地方做的白酒广告中使用了他的肖像。张铁林认为此举侵犯其肖像权。 此前的庭审中,金种子集团称,这些广告都不是他们集团发布的,而是各地经销商所为。广告中使用的是张铁林扮演的“皇阿玛”形象,并不是其本人肖像。 法院认为,广告中所使用人物形象虽着皇帝装,但该形象的形成必须以张铁林的肖像为基础,不能以此否认广告使用张铁林肖像的事实。据此作出一审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