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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实现进场集中分拣废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4:44 深圳特区报

  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取得突破性进展

  年内实现进场集中分拣废品

  市规划部门已划定16块场地,可节省60%的现有废品分拣用地,相关方案已报市政府讨论审批

  本报记者谭建伟实习生唐穗英通讯员邱文

  【新闻提示】

  据统计,深圳全市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业产值超过25亿元。

  昨天上午,市“清无”办组织市贸工局和宝安区政府,与媒体展开“清无”深度对话。宝安区副区长王立新、市贸工局有关领导和专家就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的现状,宝安区废品收购行业无牌无证清理情况、如何推进审批管理向规划管理的转变,实现规范化管理等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回收储存站须用商用建筑物

  记者:请问,在清理、规范、打击无牌无证废品收购站方面,市贸工局主要承担哪些职责?

  市贸工局:我局承担的职责比较多,主要是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和准入制度。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清无”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依照已经颁布执行的《深圳市资源综合利用条例》和《深圳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为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在行政审批制度上的重大变革,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的规范管理,变过去的审批管理为现在的放开注册登记的规划管理,我局认为有必要进一步明确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登记注册标准。

  记者: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登记注册应当如何确定?

  市贸工局:具体要求是,一、再生资源回收法人公司的设立可依照《公司法》的规定,符合地方工商登记注册的要求即可进行登记,但是在其营业范围内应该明确“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何分拣整理场另行申报”,只有注册了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和分拣整理场才可以分别进行具体的回收和分拣整理打包。

  二、再生资源回收储存站点的设立条件必须是在非露天的商业用途的建筑物内,符合环保的一般要求,在该范围内应不容许从事分拣整理打包等简单的加工。因此个体工商户从事再生资源回收业务也应该符合此条的规定。

  三、再生资源回收分拣整理场地是从事回收工作的关键环节,因此登记注册的条件是企业应该首先在地方政府规划部门规划的专门场地内拥有一定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并且满足开展生产加工的其它条件后可以注册登记。

  规划16块地作分拣整理场

  记者:《深圳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规定,再生资源分拣整理场所依规划布点,依招标、拍卖方式确定场所经营者。请问,这一工作进展如何?

  市贸工局:再生资源回收分拣整理场地的规划是由市规划局负责,是根据目前我市再生资源回收总量和规模,主要在宝安和龙岗两区利用国有储备土地规划出16块用于再生资源回收分拣整理,大约占用土地面积45万平方米左右。与现有的120万平方米废品分拣用地相比,节省了60%左右。这个规划已经在3月底提交给市政府讨论审批。

  记者:上报的方案中,16块地是如何分布的?什么时候,企业须进入规划好的场地集中分拣废品?

  市贸工局:再生资源回收业回收总量的85%来源于工厂,这部分再生资源可以不经过再生资源回收储存站点直接到分拣整理场地进行分拣处理和打包等简单加工。从居民社区回收的再生资源只占回收总量的15%左右。我市工业几乎都集中在特区外。方案提议,分拣场主要规划在特区外,其中龙岗区8块,宝安区7块,特区内南山区1块。最终如何分布,须由市政府审批。

  按要求,去年、今年为企业完成进场集中分拣废品的过渡期,今年内,相关企业应做到进入规划场地集中分拣整理废品。

  记者:回收储存站点可否分拣整理废品?

  为了方便居民群众的交售,居民社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在其管辖的范围内,利用闲置房屋作为再生资源的回收储存站点。任何企业和个人必须租用商业用途的建筑房屋后可以注册再生资源的回收储存站点,但是这一类站点不能用机械对回收的再生资源进行加工和分拣整理打包,不能影响居民的生活和环境卫生,并做到及时清运。

  分拣场将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

  记者:“清无”前,我市再生资源收购业的总体情况怎样?

  市贸工局:“清无”前,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业产值约25亿元,有废品收购点2000多家,其中法人企业只有8家,有证有照企业637家,无证无照废品收购点近2000家。这些无牌无证收购点,普遍脏乱差,造成了较严重的二次污染。

  (经咨询市工商局,经“清无”中的打疏结合,我市无证无牌废品收购点大幅减少,部分无证无牌点经整改后,符合发照条件,取得了营业执照。迄今,市工商部门为我市废品回收业发照950个。)

  记者:实施进场分拣整理再生资源后,如何做好行业管理工作?

  市贸工局:包括两方面,一是对入场企业的管理。按规定,这16块地的固定职能是,作再生资源分拣整理场地;依招标、拍卖方式确定场所经营者,找到物业公司后,由其对该场地实行统一、标准化管理,管理与经营分开,即物业公司不得经营再生资源分拣等业务。每块地按300平方米-500平方米一小块的规模,划成若干份,由不同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使用,不允许由一两家垄断。市相关部门进场联合执法,加强监管。另一方面,改革后,一些有志从事再生资源回收事业的企业有了固定的场地,有了更好的发展空间,无照无证的情况会有减少。同时,因为进场企业的经营成本要比过去增加,一些不良分子走无证无牌路子的冲动也会增大,相关部门应加大“清无”力度。

  宝安取缔无证照废品站1126家

  记者:宝安区目前对再生资源回收业的管理体制是怎样的?

  宝安区政府:我区再生资源回收业管理经历了三个阶段。1999年前,由物资、供销部门垄断经营,出现了市场体制与计划管理的矛盾。1999年,对该行业实行体制改革,每村均有一个牌照,由村经济发展公司拥有,好处是经营范围清楚,管理到位,问题是,村内出现垄断,出现对提供废品企业强行压价等不公平的现象。2003年再次改革。由区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持牌,具体经营权向社会承包,各回收点均纳入统一管理。全区内出现了有序竞争。目前沿用的就是这一体制。但因建设费用低,为逃管理费,辖区内出现大量无牌无证废品回收点。

  记者:请问,在“清无”行动中,宝安区对废品收购行业无牌无证的查处情况如何?

  宝安区政府:2005年的″清无″专项整治行动以来,采用由区清无办统一组织协调,各街道辖区对口清理的办法,对全区废旧物资回收行业中无牌无证经营进行大面积清理,全区共组织241次专项清理行动,共出动6697人次,车次1604次,累计至今取缔无牌无证废品收购站1126家次,清理无牌无证废品收购站(点)取得一定成效,废旧物资行业朝着规范化的方向进一步发展。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我市相关法规和管理办法,努力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业的规范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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