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避免出现“拉链”现象 新建马路5年内不得随意开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5:04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 彭岚 通讯员 武成 报道:为避免城市道路重复开挖出现“马路拉链”,武汉城管部门昨发通知,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特殊情况开挖的,需经过武汉市人民政府批准。

  据城管部门介绍,目前江城房屋拆迁开发临时占道、市政建设道路挖掘工程中不打围、渣土运输不密封等施工不文明行为有所抬头,不仅使城市空气污染指数增高,还影响了
居民生活和道路交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