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荣”事推荐榜二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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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7:0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事件:2002年11月6日晚9时许,刘瑾驾车经过三环路成绵立交桥时,不小心撞在了价格昂贵的立交桥反光膜上。当时路人和车辆很少,刘瑾本可以开车悄悄走掉,但她却立即下车拨打了122报警,并联系有关部门打算照价赔偿。“做错事就该负责到底!”第二天一早,刘瑾又拨打114,先后查询了20多个她自认为“与三环路有关”的部门的电话号码,但都没有找对地方。最终她拨通了市长公开电话,工作人员将她“领”到了干道指挥部。11月8日,刘瑾赔偿了1900元钱,并办理了相关手续。
推荐人:张先生 推荐语:本来她可以悄悄地开车走人,没人会知道她就是那个撞坏反光膜的人,而她却选择了主动报警。本来她可以坐等结果,可她却主动寻找相关部门,要求对自己做的事情负责。她的脾气确实有些“拗”,可是她的执拗却恰好体现了她极强的责任心、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她对这座城市的热爱。 实习记者 邓旆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