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首份楼宇职工工资集体合同产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7:29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蔡晓芳通讯员赵洪颜)“本年度楼宇内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750元。”昨天,玄武区成贤公寓张贴出我市首份“楼宇工资集体合同”,而这个标准比我市最低工资标准高60元。据介绍,该份合同是我市首次楼宇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成果。

  玄武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科科长张燕说,写字楼内很多小企业没有工会组织,其职工工资权益得不到保障。而工资集体协商是个较好的解决方法。

  据市总工会民主管理部工作人员张年年介绍,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形式、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并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的行为。过去,这种协商制度在大企业用过,但同一写字楼里的所有职工“抱成团”与企业方就工资问题“讨价还价”,在我市尚属首次。

  据悉,在玄武区劳动、工会部门的指导下,成贤公寓内17家企业近日通过选举成立了工会联合会和商会。工会联合会作为全体270名职工的代表,很快就向商会(17个企业的代表)发出工资协商的要约。双方经反复协商,最终签订了我市首份楼宇工资集体合同。合同中约定:2006年楼内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750元,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2006年职工年平均工资指导价位为14400元,上不封顶等。(编辑暴雪)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