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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白菜添“保护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7:30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 4月 11日讯(记者陈新坦)备受岛城市民喜爱的胶州大白菜有了“保护伞”。记者今天从市工商局获悉,“胶州大白菜”注册商标日前正式获得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成为岛城第一个地理标志证明注册商标。

  据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地理标志是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并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申请地理标志证明
商标是目前国际上保护特色产品的一种通行做法。今后凡使用“胶州大白菜”证明商标的使用者,必须向胶州市大白菜协会递交申请,经核准后方可使用,违规者将受到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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