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老师搞有偿辅导受处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7:40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海口4月11日讯(记者 许欣)海口市教育局今天发出通报,对两名小学老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这两名老师无视纪律,擅自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辅导,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 海口市教育局在通报中称,莫海珍、王凌两老师现分别任海口市第十六小学三年级、二年级数学教师,今年2月,她们分别以150元/月的价格租赁海甸二东路海粤幼儿园一楼、
海口市教育局希望各学校以该事件为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