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法官巧妙断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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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9:29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一艘船在装卸货物的过程中,遭到了他人的强制扣留,船主便向温州海事法庭申请“海事强制令”,温州海事法庭的法官在依法办案的同时,还通过细致耐心地工作,最终成功解决纠纷。 4月7日下午,“浙定58116”轮的徐某急匆匆地来到温州海事法庭提出“海事强制令”申请,称其所经营的“浙定58116”轮装满货物停靠在平阳县鳌江港某码头作业时,遭到
法官经审查后予以立案,为避免当事人之间不必要的损失和冲突,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4月8日,法庭陈庭长带领4位法官迅速赶往出事港口,在鳌江海事处的协助下,经调查得知:双方当事人曾经合伙经营“利通6”轮,后因意见不和散伙,双方尚有债务纠纷,吴氏兄弟曾多次索债,均不成,故采取了私自扣留船舶的不当行为。 在充分了解事情原委后,执行法官当即向吴氏兄弟宣布了“海事强制令”:要求他俩将“浙定58116”轮及船舶证书返还徐某,将拆卸的机器部件复位。并向吴氏两兄弟做了耐心细致的解释和劝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使吴氏两兄弟认识到私自扣留他人船舶的不妥之处,主动履行了“海事强制令”所规定的内容,并表示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吴智勇温海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