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本电脑被偷愿出三千元寻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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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9:33 温州都市报 | |||||||||
网友梁燕语冷10日反映:市区新城宏源锦园一家体彩专营店门口贴了一张“寻物启事”,内容是该店有一台笔记本电脑被人偷走,店主愿意出三千元酬谢帮他找回电脑的人,还附上联系电话。 记者核实:根据网友梁燕语冷拍摄的数码相片,记者联系到该体彩店的店主胡先生。胡先生说,被偷走的是一台三星笔记本电脑,是去年花1万余元买的,里面存储了大量资料
虽然胡先生的电脑至今还未找回,但“寻物启事”中提到的“望有看到的知情朋友或这位借走的朋友看到启事,帮忙找回或告知电脑现在哪处能找回,本店愿酬谢叁仟元正,交个朋友”一段,让几位网友有了议论:店主将酬金给知情者倒无可厚非,但启事上的这段话已将酬金的范围扩大到偷盗者身上,会不会因此助长偷盗者的气焰? 对于网友们提出的质疑,鹿城公安分局黎明派出所的郑姓警官认为,此举既有利也有弊。利,贴出“寻物启事”后,有知情者可能会提供线索,拿回实物;弊,由于寻物心切,以重金酬谢,也有可能使偷盗者有侥幸心理。在此,郑姓警官提醒广大市民,碰到这类事情,除应及时向警方报案外,更重要的是在知情者或偷盗者归还实物时,还应及时通知警方,以便核实事情真相。王晓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