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市检察院严查“黑保护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9:37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记者徐进)记者昨天获悉,今年以来本市检察机关已经受理公安机关审查起诉的涉及公共场所的涉黑、涉恶、涉暴案件52件152人。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邹传纪告诉记者,在这些案件中尚未发现存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现象,但检察机关态度明确:不论涉及到什么人,涉及到什么部门,只要是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就都要依法一查到底。

  据记者了解,本市检察机关目前已形成了《关于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指出,各级检察机关检察长是检察院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责任人。检察机关坚持对重特大案件的适时介入、引导取证,进一步增强引导取证的实效;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实行专业分类办案;重大、疑难案件必要时检察长或者分管检察长要带头出庭公诉,确保出庭质量与效果。

  此外,对于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检察机关将坚决深挖严查,不论涉及到什么人,涉及到什么部门,都要依法一查到底。下级检察机关在查办“保护伞”职务犯罪案件遇到阻力时,上级检察机关要通过督办、参办、提办等方法给予具体有力的支持和指导,以排除阻力和干扰。对发现司法人员违法违纪线索的,及时移送查处。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