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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老大”石秀山昨获刑2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9:37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记者徐进通讯员高远)昨天,由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相继督办的“石秀山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依法宣判,“首犯”石秀山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30万元。其他8名被告被判处19年至4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至5000元。

  开赌场放高利贷

  经闸北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石秀山等9人均系安徽省农民。自2003年底至2005年1月,石秀山等人先后在宝山、嘉定、青浦区的菜棚、民宅、厂房等多处开设赌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赌场每天开2至3场,赌客人数从几十人至100余人不等。赌场依靠从赌客的赌资中提成、放贷收取每万元每天1%至5%的高额利息等方式非法牟利。

  林某曾经欠下丁传军一笔钱,为了向林讨要高利贷本息,2004年12月20日,丁传军纠集他人强行将林某从杭州带到本市,并于次日中午在某旅馆客房内,以洗冷水澡等方式威逼林某还债。后林某被迫打电话让其妻通过银行交付5000元,并写下欠条才被放行。

  擅长“黑吃黑”2004年12月至2005年1月,石秀山为称霸一方,欲驱逐李磊的势力,指使或纠集李国兵等人,先后4次持砍刀、金属水管等工具到属于李磊势力范围的酒家、棋牌室、美容厅、网吧内,追砍李磊等人,部分店内员工和顾客也无辜受到殴打牵连。

  2004年7月初至10月,李国兵等人先后4次到嘉定区、青浦区、宝山区等地的农田、菜棚和民宅等处赌场,冒充执法人员抓赌,以拦截、搜身和暴力威胁的方式,抢得赌客多人共计人民币、港币4万余元、手机10余部等财物,共同分赃挥霍。

  自制手枪和单管猎枪2005年1月,石秀山伙同被告人马千里等人驱车至安徽省,将自制改装手枪二把、16号犬牌单管猎枪一把及弹药27发,运回上海。被告人石秀山还指使被告人马千里、王永同将运回的枪支、弹药和先前持有的短枪一支,送到被告人王永同的暂住处藏匿。经鉴定,上述枪支均以火药发射为动力,并具有杀伤力。

  法院定性“黑组织”

  闸北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石秀山等被告人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有基本固定的骨干成员;在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中,聚敛钱财,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支持组织的活动;并为非作恶,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内造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社会生活秩序,已经分别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运输、储存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赌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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