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长猥亵小女生在狱中写诗忏悔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9:54 贵州都市报 | |||||||||
本报讯 “绵绵细雨几时休,一人坐牢全家愁,辜负多年党培养,十年寒窗付水流。”这是锦屏县一名小学校长因猥亵学生被判刑后在狱中所作的“忏悔诗”。 据介绍,文某某是锦屏县某小学教师,因猥亵未满14周岁的女学生,构成猥亵儿童罪,被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文某某有期徒刑3年。
据了解,文某某曾多次被评为先进教师,被判刑后,文某某在狱中曾多次创作了类似的“忏悔诗”。文某某在日记中对自己的犯罪根源作了剖析,其一是对法律知识了解不够,二是扭曲心态的产生。 作者:刘荣廷 罗应滔 黄桂花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