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价上涨 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标准统一调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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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10:01 广西新闻网 | |||||||||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南宁讯 根据近期国内航空燃油价格变动情况,经国务院批准,从4月10日开始,广航公司调整现行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800公里以下航段(如南宁、桂林至广州、深圳、昆明等)由每位旅客20元提高到3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如南宁、桂林至北京、上海、成都等)由每位旅客40元提高到60元。执行期限暂定为2006年4月10日至10月10日,以机票上的航班时刻为准。已经提前购票的旅客不再补收。
据悉,广西区内的各航空公司都按照以上标准执行收费。 (钟海平)编辑:杨东作者:钟海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