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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农民工业余生活状况调查(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10:40 河北日报

  省社科院一份农民工业余文化生活状况调查显示:农民工热盼融入"城市精彩"

  □编前话

  2006年3月,省社科院社会发展所对省会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状况进行了一次小规模调查,目的是为了让更多人了解农民工的生活现状和精神世界,探讨增强农民工城市认同
感和融入度的途径。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农民工业余文化生活单调,并且很少参加有组织的文化活动;农民工参加业余文化活动的主要困难来自资金和时间,但有参加文化活动潜在的积极性;农民工期盼政府、社会关心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虽然这次调查并不“全面”,但窥斑亦可知豹,学者的研究与我们的采访两相印证———作为城市发展的同行者,农民工理应享受到城市的精彩和城市的认同,而真正实现这一点,则需要包括农民工自身在内的每位“城市主人”的不懈努力。

  [调查数据]

  本次调查的总样本量50人,涉及建筑工人、服务员、小商品经营者等外来务工人员。调查结果显示:

  ■农民工业余时间三大活动:看电视、睡觉、聊天

  调查表明,农民工业余活动内容主要集中在看电视、睡觉、聊天等最容易恢复精力和体力的方面。其中看电视占24%、睡觉占19.2%、聊天占16.8%,只有看电视一项带有一些文化色彩,其它两项仅是打发时间而已。而文化色彩比较浓厚的项目,如下棋、看书(听收音机)、上网、体育活动等,选择的人很少,其比例分别为8.8%、8.8%、0.8%和0.8%。

  ■90%的农民工一年最多只有一次有组织的文化活动

  调查显示,86%的农民工每天都有一定的时间参加业余文化活动,但参加有组织的文化活动很少。

  10%的农民工半年内可参加一次有组织的文化活动,34%的人一年内可参加一次有组织的文化活动,44%的人两年以上参加一次有组织的文化活动。有12%的人近年来没有参加过有组织的文化活动。

  从年龄看,年轻人参加文化活动的频率高于年龄大的人。从性别看,男性比女性参加文化活动的频率高,而没有参加过有组织的文化活动的人主要是女性。而且文化水平高的参加的频率高,文化水平低的参加的频率低。

  ■40%的农民工没钱用于文化消费

  调查显示,农民工参加文化活动的主要困难首先是资金不足,其次是时间缺少。40%的人认为没有参加文化活动的资金。事实上,农民工文化消费支出很低,54%的人每月文化消费不足50元,4%的人仅为50至100元,28%的人根本没有文化消费。尽管农民工也能参加一些业余文化活动,但总的感觉是业余时间很少,特别是建筑工人等重体力劳动者。

  ■64%的农民工对业余文化生活满意度相对较低

  当问及对自己业余文化生活是否满意时,2%的人认为非常满意,34%的人认为一般,30%的人认为不太满意,34%的人认为无所谓。显然,农民工对自己的文化生活满意的很少,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人没有意识到参加文化生活的积极意义。

  ■96%的农民工有参加文化活动的潜在积极性

  当问及“如果条件具备,最希望参加哪些活动”时,30%的人选择看电影,14%选择下棋,12%选择看书,18%选择看文艺演出,16%选择外出旅游,6%选择上网。这表明,多数农民工有着参加文化活动的强烈愿望。

  ■期盼政府、社会关心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

  当问到农民工希望政府、社会在参加业余文化生活方面给予他们什么帮助时,多数人回答,希望政府和社会能够提供更多的资金帮助,降低文化活动项目收费标准,多组织一些适应农民工参加的文化活动项目。

  [调查分析]

  政府和社会应关心

  农民工的“精神生活”

  参加业余文化活动是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的重要标志,是鼓励农民工参与城市建设的重要条件,也是帮助农民工培育健康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的重要途径,因此,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应当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心和帮助,并在政策上能够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农民工业余文化活动的参与度。具体说,可采取以下有针对性的对策———

  ■从政策上保障农民工参加业余文化生活的资金和时间。

  落实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政策法规,尽快出台保障农民工参与城市文化建设的法律规范,既要保障农民工有参加文化活动的条件,也要支持农民工成为城市文化的建设者。采取可行措施落实最低工资制度,落实职工工作时间和享受节假日的有关规定,用政策提高农民工的工资收入,减轻劳动强度和增加闲暇时间,使农民工在资金上有一定的收入用于文化消费,在时间上有比较充裕的时间参与文化活动,在体能上有精力参加文化活动。

  ■从教育上建立农民工职业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

  通过职业培训和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农民工的文化素养和人文品位,帮助农民工科学、合理利用业余时间,丰富农民工业余文化生活内容;拓宽农民工生活方式教育的内容,积极参与健康文化生活的思想意识;针对农民工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职业特点,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特别是要重视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文化需求,重视女性农民工精神文化需求,使农民工及其子女充分接受城市文明的熏陶,融入城市的文化生活当中。

  ■从舆论上引导农民工在业余时间里参与健康、文明的文化活动。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营造农民工参与业余文化生活的良好社会舆论条件,要给予农民工参与业余文化活动的宽松社会环境;针对农民工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业余文化活动,减少农民工的业余文化支出。

  ■从文化设施上为农民工参加业余文化活动提供保障条件。

  尝试在博物馆、图书馆、文化广场、健身广场等基本的文化基础设施中,专门开辟适合农民工参观、阅览、参与的新领地,如开设“农民工阅览室”、“农民工健身广场”,为农民工参加适合自身特点的文化活动提供方便;政府应出资为农民工开办有统筹、分区域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对农民工进行义务教育,使农民工在闲暇时间里能够学到知识和技能;加强社区对农民工的承载功能,为农民工提供阅读图书、报刊的场所,吸收农民工成为社区一员,参加社区举办的各种文化活动。

  调查执行:省社科院社会发展研究所 王文录 郑萍 王立源

  整理:本报记者翟楠楠叶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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