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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钱帮人办出国成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10:51 东亚经贸新闻

  东亚吉林讯(记者 迟飞) 给别人办留学没办成,却一直不肯把23万的留学费还给人家。近日,留学经办人钟某被告上法庭,除了要还给人家23万元本金外,还得支付23万元银行贷款利息。

  王女士的儿子小明(化名)正在就读高中,她曾一心想将儿子送到澳大利亚留学。2002年9月,王女士经一位中间人滕某介绍,结识了长春市对外服务中心国联分部主任钟女士
。10几天后,滕某称钟某已帮王女士申请到了澳大利亚的留学名额,但是却急需手续费21万元。滕某承诺,整个手续4个月内就可以办完,王女士就以小明的名义在银行办理了30万元的贷款。

  2002年,滕某、钟某等3人分两次从王女士家里取走23万元钱,钟某还以长春市对外服务中心国联分部的名义分别出具了两份收据。

  一晃6个月过去了,小明出国留学的事情却一点消息也没有了。王女士要求退钱,她往返于长春市20余次,钟某一直没还钱。2004年4月4日,王女士再次来到长春市,同钟某签订了还款协议。协议中称:钟某应于2004年4月15日前退还23万元。但协议还款日期到了,钟某还是不还钱,王、钟两人对簿公堂。

  最终,吉林市船营区法院判决,钟某和同伙人王某及百灵公司返还王女士人民币23万元,并赔偿王女士银行贷款利息,对外服务中心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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