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标的协议捐赠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14:29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顾琼记者袁玮)虹口区法院在处理一起退伙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主动约定将争议标的中的一些固定资产如电脑和办公器材等捐献给希望工程。以协议捐赠的方式解决一部分无法查明的争议标的,有利于事情的解决。目前,该案已经审结。 2001年8月,王先生、俞先生等人成立了一家从事建筑设计的合伙企业。现企业内部发生纠纷,大家要求散伙。
法院受理此案后,清点了合伙企业的财产。清点时发现,企业固定资产(主要为电脑和办公器材)与账面记载不符。嗣后,在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一当事人提出,鉴于该笔固定资产仅为争议总额中较小的部分,且争议的出发点并非在于财产,因此建议将清点到的固定资产捐献给希望工程,各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