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华书店总经理被刺案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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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16:0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新华社西安4月12日电因落实个人工作遗留问题未果,原西安市新华书店一职工黄建华竟携匕首将新华书店总经理蒋平均刺死在办公室内。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这一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黄建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黄建华,男,49岁,原系西安市新华书店职工。他1979年9月19日被西安市新华书店招工录用。1986年黄建华到西安市新华书店劳动服务公司运输车队参与社会客车营运
2005年11月30日上午9时许,被告人黄建华携带匕首来到西安市图书大厦915房,欲找市新华书店总经理蒋平均解决自己遗留多年的工作和医保问题。11时许,刚刚开完会的蒋平均回到办公室,被告人黄建华见状即将房门反锁并拉住蒋平均的衣领让其到办公室套间谈话,因蒋平均不从,被告人黄建华即掏出匕首朝其胸、腹部等处猛刺数刀。后蒋平均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建华因其本人公职问题未解决,竟有预谋地持刀实施杀人犯罪,其犯罪手段极为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黄建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记者高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