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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清房款卖方变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01:51 重庆晚报

  九龙坡区黄桷花园1号楼4-7的李静女士问: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协议上写明是11.18万,后经协商后减了1800元,过户合同及在九龙坡房管局的备案中成交价均为11万元。我付清房款后,卖房人却变卦了,以不办产权证要挟,要求按当初的11.18万元交易。请问:房屋已备案登记,对方还能不能更改价格?现在我该怎么办?

  主持律师冯乔兵:卖方若是希望将卖价恢复为11.18万元,必须征得你的同意。在房
屋买卖合同关系中,卖方有义务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至买方名下。现卖方拒绝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对你构成违约。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考虑采取以下处理方式:直接向房管机关申请产权过户登记;如不成,提起诉讼。

  本周主持:冯乔兵律师。咨询法律问题请登录www.cqwb.com.cn点击“律师在身边”栏目留言;或发邮件至记者信箱cqwblawyer@126.com。

  见习记者王明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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