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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起网络著作权侵权案审结“小兔子”设暗记打赢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05:56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4月12日讯(记者 刘云 孙镇镇)近日,我省首起网络著作权侵权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审结。我市一家公司通过在软件数据库中巧妙地加盖“错别字”暗记并进行公证,成功地告赢侵权企业。

  据济南白兔信息有限公司总经理李芳介绍,为了建立商标数据库,该公司从2001年开始,对多达260万户的商标进行了重新汇编和录入。为防止数据被盗用,白兔公司先后在部
分数据中加盖了“小兔子”形象的商标标记,并故意制作个别既不影响使用又不易被察觉的错字、别字,以区别于原信息,并请公证处对该公司的一系列防范行为先后给予了公证。

  2003年5月,白兔公司发现一域名为www.86tm.com的商标网站提供的查询信息系剽窃该公司的商标数据库,且已将白兔公司的商标数据作为其对外出售的软件的基础数据,时间长达两年多。白兔公司遂将对方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济南白兔对其付出劳动的商标数据库享有未经许可不得营利性复制的权利。侵权网站复制行为的目的是用于经营,显然侵犯了济南白兔的著作权,对原数据库的解密行为因用于复制的目的,同样构成对著作权的侵犯。

  因此,海淀区法院一审判令北京的侵权公司立即将网站上具有原告济南白兔特征的商标数据删除,并赔偿经济损失11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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