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交通事故引出抢车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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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08:41 东亚经贸新闻 | |||||||||
肇事者与车辆已被移送刑警部门 东亚讯(记者 苏东旭) 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司机竟摘下车牌企图逃离现场,这一反常举动引起了前来勘察现场的长春市朝阳区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的注意。原来,他想逃跑的原因是——肇事车是一台被盗车辆。
10日23时30分,朝阳区交警大队指挥调度室接到交通事故电话称,在新民大街和清华路交会处有3辆车追尾相撞,第三辆肇事车司机企图逃逸。 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3名驾驶员正在争吵,其中一名驾驶员手里还拿着一只车号为吉A27476的机动车牌照。前两车的驾驶员指责手里拿着牌照的驾驶员,事故发生后立即摘下车牌照企图离开。民警在对第三车司机赵帅询问时发现,赵帅满嘴酒气。 在调查中,赵帅不但无法出示驾驶证和肇事车的行驶证,还极不配合警方抽血鉴定,并称自己不是车主,而是某修配厂的采买员,车是待修车辆。全国公安系统机动车盗抢网显示,肇事车是2002年在吉林市龙潭区被抢的车辆。此时,肇事驾驶员赵帅真实身份是修配厂的所有人。朝阳区交警大队于11日将此案移交刑警部门,肇事驾驶员赵帅及嫌疑车辆一并移送。 12日,记者从朝阳区交警大队事故科了解到,赵帅的血液酒精测试报告结果是每毫升血液中含212毫克乙醇,证实发生交通事故时,赵帅属醉酒驾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