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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喝醉说不清目的地 的哥一怒之下将其棒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09:17 贵州都市报

  本报讯 (作者:廖波)一名“醉乘客”打了一辆出租车,但始终不清楚自己的目的地。经过两次争吵后,“的哥”竟一棒将这名“醉乘客”打死,并拿走了他身上的现金和手机。昨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赵远清涉嫌故意杀人和盗窃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5年12月1日凌晨,今年30岁的被告人赵远清驾驶出租车,在途经贵阳市青山小区时搭载了乘客李某。当时李某由于酒后无法讲清楚所要到达的目的地,双
方由此发生第一次争吵。之后,在李某的指引下,赵远清将车开到西南环线花溪区小碧乡小碧寨入口500米处,但李某还是说不清到底要到哪里。这时,双方再次发生争吵,赵远清拿出车上存放的铁棒朝李某的头部一棒打去。李某倒地后,赵便拿走李某身上6000余元现金,以及“三星”手机一部,随后又将李某拖到公路边隐藏,才驾车离开。后经法医鉴定,李某因严重颅脑损伤死亡。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赵远清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并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赵远清及其辩护人基本无异议。但赵远清的辩护律师认为,赵远清没有故意杀人的主观意识,且此事件的发生,被害人也有一定责任。赵远清所犯的应该是故意伤害罪。

  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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