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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小组网上贴出死亡之约 律师称涉杀人罪(图)(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09:36 国际在线

  “医生”回信推销药物

  《上海法治报》记者根据发帖者留下的邮箱地址,以一名企图结束生命者的身份发去电子邮件,结果很快得到对方回音。“人在生死上也有选择的权利。但死了不能复生,千万要慎重,你应该认真考虑。”回信的开头,发帖者似乎想劝笔者放弃自杀念头,但邮件后面的内容很快暴露他的真正意图,“我只是从技术角度提供这样一种服务,并提供两种药物
供你选择。”在回信中,此人推荐了两款安眠药,一种是口服药,还告诉了自杀反悔的补救措施,药价为580元;后一种药则是此人极力推荐的“理想自杀药物”——注射剂,价格为980元。

  回信最后,此人表示,北京地区可送货,货到付款。外地邮寄,可以将钱打入指定账户,款到发货。之后,他还不忘表示自己是一名职业医生,只是想帮助那些企图自杀的人。

  律师:助人自杀涉嫌杀人

  药监局:处方药不得网上买卖

  发帖者提供的药品是否是处方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流通管理处陈先生表示,尽管发帖者没有说明药品名称,但从此人回信上提到的药品服用后人体的反应看,可以确定是处方药。

  但是,我国早已出台规定,患者购买处方药须持医生开的处方,而且不得在网上私自买卖。

  卫生局:医生网上卖药属违法

  “如果他是医生,那么他在网上卖药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按照医师执业法规定,药品买卖行为已经超出一个医生的权责范围了。”市卫生局有关人表示,医生只能在他所在的医疗机构服务,对于病人医生也只是起到负责推荐病人必需的药品,与病人病情无关的药品则无权推荐,更别说在网上卖药了。”

  法律界:助人自杀涉嫌杀人罪

  市律协网络法研究委员会副主任游闽键律师明确表示,由于此人发布的帖子已经危害到他人的健康以及社会公序良俗,所以此类帖子属不良信息,发帖者已经触犯法律。“由于不具备卖药资格,发帖者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其行为最大的危害性还在于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如果有人从发帖者处买到安眠药自杀了,发帖者的行为便会涉嫌构成杀人罪。”

  成员观点

  ●自杀是强者的选择,我的命运我做主,不是回避和软弱,而是在非常平静的时候选择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以哪种方式去死,是很主动的,是人类天赋的最大的自由。——小咚

  ●不知道死亡是不是一种解脱,去了的人没回来告诉我们,但绝对是一种脱离,脱离了现在的社会现在的生命。我只希望死了就灰飞烟灭。——满月

  ●我实在是活不下去了,性格和环境杀死了我,我是一个好胜心很强的人……所以起码要给我一个理由,为自己不再受苦而死吧。——我想结束这一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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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3月,成都女孩朱颖自杀引发媒体对自杀网站的关注。朱颖是成都某重点中学高三理科学生,平时成绩不错,爱上网。不过好马也有失蹄时,一次数学测验因为失误没及格,望女成凤的妈妈文女士对她喋喋不休。气恼之下,性格内向的朱颖将自己关进小屋里。3月13日晚,小屋的灯光亮了一夜,直到凌晨4点才熄灭,一宿未眠的母亲难免想要知道女儿在干些什么,便轻手轻脚进了房间,发现电脑还在开着。“走过去一看屏幕上面的内容竟然是五种自杀的方法,开灯发现颖儿真的按照网上教的方法吃了安眠药。”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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